编辑: 向日葵8AS | 2017-11-25 |
第一章招标公告要求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6 1.10.2 招标文件异议提出时间 各投标人应将质疑问题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
10 日前向招标代理 机构提交,招标答疑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10.3 招标文件异议答复时间 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以书面形式(澄清文件)予以答复 1.11 分包 不允许(转包、分包均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 遗书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 2.2.1 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 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电汇(转账)单上须标明所投项目名称)
1 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 元) 缴纳账户: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41000010023746671000462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延津县东大街支行
2 标段: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 元) 缴纳账户: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41000010023746671000461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延津县东大街支行 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