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7-12-17

5 公司债券情况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8,929.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6,093.46万元,增长36.23 %.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397,841.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7,037.62万元,增长36.81%. 实现营业毛利46,214.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707.58 万元,增长30.16%,其中主营业务毛利45,565.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283.22万元,增长32.9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 利润7,199.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88.31万元,增长46.59 %.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 《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通知 ( 财会 〔 2016〕22 号) 的相关规定,做如下会计调 整: ( 1)将利润表中的 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目调整为 税金及附加 项目;

( 2)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 管理费用 项目重分类至 税金及附加 项目. 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 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调增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4,452, 310.79元,调减管理费用本年金额4,452,310.79元. ( 3)将已确认收入 ( 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 应交税费 项目重分类至 其他流动负债 ( 或 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目. 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 4)将 应交税费 科目下的 应交增值税 、 未交增值税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增值税留抵 税额 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 应交税费 项目重分类至 其他流动资产 ( 或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比较数据不 予调整. 调增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7,197,128.31元,调增应交税费期末余额7,197,128.31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 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江苏吴中苏药医药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兴瑞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中吴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中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 宿迁市吴中家天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隆兴置业有限公司 响水恒利达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苏州恒信化工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17-011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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