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7-12-29 |
(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中航海信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都本正 注册资本:25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
10 号 主营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12 月07 日) ;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
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办理成员单位 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之 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对成员 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从事同业拆借;
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承销成员 单位的企业债券;
对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
除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以外的有价证 券投资;
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财务状况:截止
2018 年12 月31 日,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资 产为 10,692,663.89 万元,净资产为 575,178.72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139,402.27 万元;
净利润为 76,733.94 万元. (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符合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
(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 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审议程序
1、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4 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公司
2019 年预计交易额度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对 该议案回避表决.
四、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签署和定价依据
1、公司与航空工业下属企业发生的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材料关联交易均根据 双方生产经营需要进行,分次签订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交易价格根据军品定价 机制和市场原则确定,并以货币方式结算,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与中航海信发生的材料采购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所属单位市场协 同开发实施办法》 约定条款进行, 交易价格的确定公允合理, 并以货币方式结算,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存贷款业务根据双方签订 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条款进行.
五、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由于航空工业下属一级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受托管理科研院所、参股 公司、二级及以下全资、控股、参股公司众多,加之公司生产的产品属于基础元 器件,具有广泛的应用领域,公司销售等业务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航空工业下属 公司,与关联公司的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开展该类交易以公平、公正 为原则,遵照军品定价机制和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