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8-02-10

3、合格的供应商(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1 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完成本次采购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包含所投产品且 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厂家;

3.3 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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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3.4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加盖单位公章);

4、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 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6、保密 6.1 磋商期间,直到授予成交的响应人合同止,凡是与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 比较以及推荐成交候选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6.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如向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响应被拒 绝. 6.3 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磋商期间直至授予成交人合同时,磋商小组成员不得 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磋 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6.4 采购人不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 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响应人如对本次评审推荐的 拟成交候选人有异议或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提 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超过法律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 6.5 磋商结束后,不退还响应文件.

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踏勘现场 9.1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9.2 供应商如需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 供应商在编制响应 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公开 公平 公正 诚信 河南正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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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采 购项目要求、评标办法、合同范本、响应文件格式.

11、磋商文件的澄清 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5 日前将需要澄清及答疑的内容 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企业公章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地址提交到代理机构处.代理机构 将对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代理机构将答复发给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 包括 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12、磋商文件的修正 12.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的任何时间,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可以 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正磋商文件.该补充文件将是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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