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8-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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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价稳定预案的措施 本公司在上市后
3 年内股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时,本公司将推出以下股价稳定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在增持义务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 就增持的具体计划 (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公司股份数量、 价格区间、 时间等)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收到计划书后
2 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
本人将 以公司上一年度的现金分红所得资金为限,在增持义务触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价格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上一年度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增持计划,若在增持义务触发之日起
12 个 月内,再次触发增持义务时,则继续实施上述增持计划.
2、 本公司回购股份:本公司将于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
25 个交易日内制定回 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并公告,在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产,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在回购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上一年度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回购计划,若在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
12 个 月内,再次触发回购义务时,则继续实施上述回购计划. 本公司回购股份需将结合公司当时的股权分布状况、 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实 施股份回购计划以稳定股价,但回购计划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须履 行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相关程序并取得相关批准后方可实施
3、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在增持义务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 日内,就增持的具体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价格区间、时间 等)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收到计划书后
2 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
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将以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薪酬、分红和津贴等资金总额的 30% 为限, 在增持义务触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增持价格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7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增 持计划,若在增持义务触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再次触发增持义务时,则继续实 施上述增持计划. 上述股份回购或增持计划制定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确保不会因 上述回购或增持行为导致公司社会公众股占比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 承诺
(一)公司的承诺 本公司就招股说明书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损失事项承 诺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 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