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8-02-23 |
1、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未履 行公开承诺事项, 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 情况.上述事实确认的时间指下述时间的较早者: (1)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认定时;
(2)保荐机构认定时;
(3)独立董事认定时;
(4)监事会认定时;
(5)公司关键管理人员知道或应当知道时.
2、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时,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
2 个交 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 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 并向投资者道歉.
3、若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公开承诺,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 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道歉.在事实被认定当年公司向股东分红时,控 股股东自愿将其分红所得交由公司代管,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如果当年分红已 经完成,控股股东自愿将下一年分红所得交由公司代管,作为履行承诺的保证.
4、若在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前,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公开承诺,在遵守原有 的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 公司控股股东自愿将锁定期限延长至承诺得到重新履 行时.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0
5、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公开承诺,公司不得将其作为 股权激励对象,或调整出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名单;
视情节轻重, 公司可以对未履行承诺的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采取扣减绩效薪酬、 降薪、 降职、停职、撤职等处罚措施.
6、上市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开承诺履行情况和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7、对于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