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8-03-29 |
自本公 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60 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 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 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 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开庭审理时间为
2019 年6月10 日9时20分, 开庭地点在浙江 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18 号审判庭 (西门
4 楼) , 审判人员为朱永革、 胡 芝华、 叶林彬.逾期不 来应诉, 本院将依法判 决.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84 民初7249号 吕志业: 本院受理 原告许晓辉诉你与胡 俊杰劳务合同纠纷一 案, 现已审理终结,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784 民初724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 由被告 吕志业、 胡俊杰支付原 告许晓辉工资款9343.6 元, 款限本判决 生效后
3 日内履行完 毕.如果未按本判决 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 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 第253 条之规 定,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本 案案件受理费50元, 公 告费
650 元, 均由被告 吕志业、 胡俊杰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 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 告期满后15日内, 向本 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 民法院.逾期未上诉, 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 力.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84 民初3940号 王晨、 刘立新: 本 院受理原告浙江永康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与被告王晨、 刘 立新股东损害公司债 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 案, 现已审理终结, 现 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8)浙0784 民初394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 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 告期满后15日内, 向本 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金华市中级人 民法院.逾期未上诉, 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 力.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84 民初780号 吕德宝、 李灵芝、 浙江合家欢工贸有限 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陈 春晓与被告吕德宝、 李 灵芝、 浙江合家欢工贸 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 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 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 起诉状、 证据副本、 开 庭传票、 民事裁定书等 诉讼材料, 自公告之日 起满
60 日, 即视为送 达.提出答辩状和举 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 满后次日起15日, 并定 于2019 年6月11 日15 时40 分在本院西门四 楼17 号审判庭开庭审 理, 逾期不到庭, 本院 将依法作缺席判决.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8)浙0784 民初10509号 田庆林、 陈丽娜: 本院受理原告谢跃进 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 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 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副 本、 应诉通知书、 民事裁 定书 ( 转程序 ) 、 开庭传票 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 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 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 的15日、 30日.开庭审 理时间为2019年6月6 日15时00分, 开庭地点 在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 院五号审判庭 (东门三 楼) .合议庭成员为章 璐、 孙海、 应萌芯.逾 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永康市人民法院 (2019)浙0726 民初394 号 于文迁、 朱金真、 张若贞: 本院受理原 告蒋永健诉被告于文 迁、 朱金真、 张若贞民 间借贷纠纷一案,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 依照 《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 九十二条之规定, 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 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和开庭传票.自本公 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 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 公告期满后的15 日.举证期限为公告 送达期满后的30 日内.本案由刘波担任 审判长, 与审判员肖 春来、 人民陪审员芮 孟畅组成合议庭, 定于2019 年6月6日上 午9时40 分在本院浦 东法庭公开开庭进行 审理.逾期将依法缺 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8)浙0726 民初9451 号 金子荣: 本院对 原告郑金根诉被告金子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 判决结果为: 限被告 金子荣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郑金根货款48000 元及利息(从2018 年12 月18 日起按年利率6% 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 告送达 (2018) 浙0726 民初9451 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受理费500 元 ,公 告费350 元,合计人民币850 元, 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浦东法庭领取 民事判决书, 逾期则 视为送达.如不服本 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 后15 日内, 向本院递 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 本判决 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 民初446 号金伟勤、方 飞英: 本院受理原告陈 红卫诉被告金伟勤、 方飞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 讼请求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