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8-04-16 |
86 云南省交通发展 投资有限责任公 7,000
10 8 任公司 司 云南建设基础 设施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
814 14 云南建设基础设 施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 24,500
35 ―― ―― ―― 中铝国际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 30,520 43.6 中铝西南建设投 资有限公司 7,000
10 云南省建设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700
1 中国有色金属工 业第六冶金建设 有限公司
70 0.1 中国有色金属工 业昆明勘察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
70 0.1 中交第二公路工 程局有限公司
70 0.1 河南省路桥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
70 0.1 合计 5,814
100 合计 70,000
100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近日,甲方与乙方签署了《G8012 弥勒至楚雄高速公路弥勒至玉 溪段工程 PPP 项目投资协议》 .
(一)运作模式:云南省人民政府授权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作为项 目实施机构, 同时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云南省公路局作为项目具体 实施机构,代表政府与选定的社会资本签订《投资协议》 ,与SPV 公 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授权云南交发公司作为本项目政府出资人 代表,与中标的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出资组建 SPV 公司,由SPV 公 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 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并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在特许 经营期满后, 将公路资产及其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云南省 交通运输厅或其指定单位.
(二)SPV 公司:SPV 公司注册资本为 70,000 万元(SPV 公司注
9 册资本金不低于项目资本金的 5%) .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认缴出资 7,000 万元, 持有 SPV 公司 10%股权;
社会资本实缴出资 63,000 万元, 持有 SPV 公司 90%股权.各方出资的项目资本金超出其注册资本金的 部分作为 SPV 公司资本公积.为了开展本项目的前期工作,云南交发 公司组建了项目公司弥玉公司. 乙方可通过受让项目公司原股东持有 的项目公司股权和/或对项目公司以增资的方式成为项目公司股东/ 或采用新设项目公司后由新设项目公司吸收合并原项目公司的方式 操作.
(三)项目投资回报方式: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可行 性缺口补助,SPV 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及取得其 他运营收入获得使用者付费, 使用者付费不能够覆盖项目成本和社会 资本方合理回报的的,由政府在运营期给予可行性缺口补助.
(四) 绩效考核: 为加强项目的绩效管理, 提升项目的运行水平, 在本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按照云南省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 目绩效管理办法和经省政府批准的本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绩效评价, 将 可行性缺口补助、超额收益与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五)项目期限:项目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 其中建设期
4 年,运营期
30 年.
(六)违约条款: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对 SPV 公司给予政府可行性缺口 补贴,或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未能及时足额到位,且延期超过
28 天. (2)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协议目的无 法实现. 发生上述(1) 、 (2)违约行为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要求
10 甲方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补救;
限期内仍无法完成补救的,甲方应按每 延迟一天向乙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