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8-05-09 |
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 (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保安监控及防盗报 警系统工程服务 (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智能卡系统工程服务 (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通信系统工程 服务 ( 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通信设施安装工程服务 (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 (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受企业委托从事通信网络的维修、维护 (不涉及线路管道铺设等工程施工) (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服务 ( 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二、发行人设立时的改制重组情况 (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由广州港集团、国投交通、广州发展作为发起人,共同出资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本公司成立于
201 0 年12月
28 日,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00 万元,截至
201 0 年12月
28 日,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 00,000.00 万元,截至
201 1年3月30 日,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00 万元.
201 0 年11月 22日,广州市政府批准同意广州市国资委 《 关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整体重组改制 并上市有关问题的请示》 ( 穗国资报[201 0]1
20 号);
201
0 年12月15日,广州市国资委出具 《 关于广州港 集团有限公司整体重组改制并上市方案的批复》 (穗国资批[201 0]1
42 号),同意广州港集团整体重组 改制并上市方案,由广州港集团发起设立本公司.
201 0 年12月
1 6 日,广州市国资委出具 《 关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 ( 含子公司股权) 及负债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意见》 (穗国资批[201 0]1 44号),审核并确认中天 衡平评估公司出具的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 (含子公司股权)及负债发起设立广州港 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 中天衡平评字[201 0]第092号).
201 0 年12月
1 7日,广州市国资委出具 《 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筹)折股方案的批复》 (穗国 资批[201 0]1 47号),同意广州港集团与国投交通、广州发展为发起人,共出资额合计为人民币 756,459.88 万元发起设立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筹),其中广州港集团依据截至
201 0 年3月31日经评估的部分 资产 ( 含子公司股权)和相应负债的净值人民币
71 8,636.88 万元出资,国投交通和广州发展以货币资 金分别为人民币 22,693.80 万元和
1 5,1 29.20 万元出资,同意以发起人出资额为基础,以1:0.660974的折股 比例,折合为发行人总股本 500,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为发行人的实收资本 500,000.00 万元,其余部分人民币 256,459.88 万元计入发行人的资本公积金,发行人设立后的股权结构为广州港集 团持股 95%,国投交通持股 3%,广州发展持股 2%.
201 0 年12月20 日,广州港集团、国投交通及广州发展签署了 《 发起人协议》同意共同发起设立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并于
201 1年3月16日签署了 《 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出资事宜进行了 修订.
201 0 年12月23 日,立信羊城就本公司发起人第一期出资情况出具 (
201 0)羊验字第
20345 号 《验 资报告》.本公司收到的第一期资本金合计为
1 ,51 2,91 9,746.57元,其中注册资本共计
1 ,000,000,000 元,均为 货币出资,未作为注册资本的
51 2,91 9,746.57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 0 年12月28 日,广州市工商局核发了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