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2018-06-07

批发、零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生产加工、销售;

有机肥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山西晋龙养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6? ? 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 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十二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 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 ,每股的 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 当支付相同价额.公司发行股份时,原股东无优先认购权. 公司发行的股票一律用股东姓名或名称记名.公司向法人发行 的股票,应记载法人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股份总额为5150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经批准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后,股票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公开转让应当在依法设 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第十四条 公司发起人为山西晋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和3名自然 人.公司系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各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额、比例及相关出资情况如下: 山西晋龙养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7? ? 序号发起人名称或姓名 股份数额 (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 式1山西晋龙集团饲料 有限公司

1980 59.11 净资产

2 王昌虹

460 13.73 净资产

3 王昌达

460 13.73 净资产

4 任丽芳

450 13.43 净资产 合计

3350 100% 第十五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 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 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 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七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照 山西晋龙养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8? ? 《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八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十九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十八条第

(一)项至第

(三)项的原 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第十八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一)项情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属于第

(二)项、第

(四) 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十八条第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应当不 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

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 后利润中支出;

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山西晋龙养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9? ? 若公司股票经批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应 遵循我国关于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相关规 则. 如公司股份未获准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转让,公司 股东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协议转让股份,不得采取公开方式向社会公 众转让股份,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后,应当及时告知公司,并在登记 存管机构登记过户.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二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 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 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所得收益.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 山西晋龙养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0? ?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 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负有责任的董事依 法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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