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8-08-18 |
2016 年度预计向关联方网格(福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福州中港 网格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销售额为 1,303,962.22 元,向关联方福 建万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格(福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福州趋 势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采购额为 1,690,303.71 元,截止
2016 年12 月31 日,公司向关联方网格(福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福州中 港网格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累计销售额为 3,645,566.04 元,超出 2,341,603.82 元;
向关联方福建万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网格(福建) 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福州趋势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累计采购额 为3,868,853.71 元,超出 2,178,550.00 元.具体如下: 关联方(销售) 交易 内容 原预计关联交 易金额(元) 实际发生关联 交易金额(元) 超额部分确认 (元) 网格(福建) 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 软件产品 和技术服 务1,303,962.22 2,982,264.15 1,678,301.93 福州中港网格 信息技术开发 软件产品 和技术服 0.00 663,301.89 663,301.89 公告编号:2017-003
4 /
5 有限公司 务 合计 1,303,962.22 3,645,566.04 2,341,603.82 关联方(采购) 交易 内容 原预计关联交 易金额(元) 实际发生关联 交易金额(元) 超额部分确认 (元) 福建万歌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1,340,303.71 2,751,803.71 1,411,500.00 网格(福建) 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 接受劳务 和采购商 品0.00 256,050.00 256,050.00 福州趋势信息 技术开发有限 公司 接受劳务 350,000.00 861,000.00 511,000.00 合计 1,690,303.71 3,868,853.71 2,178,550.00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价格均按照市场价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 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公司与关联方的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基于真实自有业务的需 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 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允原则执行,保证交易的确定符合相 关程序,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交易过程透明,确保不存 公告编号:2017-003
5 /
5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互利双赢,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超出的累计金额及超出预计金额的原因 随着国内医疗及影像行业的迅速发展,公司业务迅速增长,网格 (福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福州中港网格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基 于自身业务的需要,向公司采购了较多的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超出 预计 2,341,603.82 元;
同时公司为节约人力成本,向福建万歌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网格(福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福州趋势信息技术 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了劳务费,超出预计 2,178,550.00 元. 本次关联交易超出预计主要系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但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国民商用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 议》. 福建国民商用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