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8-09-06 |
? 本产品提供身故保障,同时提供最低保证利率,保单账户价值按不低于最低保证利率累积. ? 投保人:购买保险并交纳保险费的人.? ? 被保险人: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 受益人:发生保险事故后领取保险金的人.? ? 保单账户价值随着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保单利息、持续奖金计入保单账户而增加;
随着保障成本的 收取、保单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而减少. 以上图例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产品之用,您所购买产品的具体保险利益、责任免除情形及费用收取标准在保 险合同中载明.
1 我们的保障
3 保单账户运作原理
2 名词解释 泰康人寿〔2017〕终身寿险
040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泰康人寿〔2018〕终身寿险
117 号 尊赢终身寿条款 条款目录 1.我们保多久、保什么 4.保单账户的运作管理 7.合同的构成与生效 1.1 保险期间 4.1 保单账户与保单账户价值 7.1 合同构成 1.2 基本保险金额 4.2 保单账户结算 7.2 合同成立及生效 1.3 可选基本保险金额变更 4.3 持续奖金 1.4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4.4 保障成本 1.5 保险责任 4.5 费用收取 4.6 保单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 4.7 现金价值 2.什么情况我们不赔 5.如何领取保险金 8.需关注的其他事项 2.1 责任免除 5.1 受益人 8.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5.2 保险事故通知 8.2 投保年龄 5.3 保险金申请 8.3 年龄性别错误 5.4 保险金给付 8.4 未还款项 8.5 合同内容变更 8.6 争议处理 3.如何交纳保险费 6.如何退保 3.1 保险费的交纳 6.1 犹豫期 3.2 宽限期 6.2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3.3 效力中止 3.4 效力恢复 尊赢终身寿条款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尊赢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 本公司 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的分公司, 本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尊赢终身寿险(万能型)保险合同 , 被保险人 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1. 我们保多久、保什么 1.1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被保险人身故 时止. 1.2 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包括必选基本保险金额和可选基本保险金额. 必选基本保险金额为本合同保单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该比例的取值约定如下: 到达年龄
1 必选基本保险金额比例 0-17 周岁
2 0% 18-40 周岁 60% 41-60 周岁 40%
61 周岁以上 20% 可选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投保时可选基本 保险金额须符合我们当时的规定.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可选 基本保险金额. 1.3 可选基本保险 金额变更 自本合同生效满
1 年后,您可以向我们书面申请变更可选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个 保单年度
3 内,您申请增加或减少可选基本保险金额的次数均不多于
1 次. 可选基本保险 金额的增加 若您申请增加可选基本保险金额,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保单账户价值不得低于我们约定的最低金额;
(2) 在被保险人年满
65 周岁后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
4 之前申请. 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对增加的可选基本保险金额,我们会以批单的形式注明生效 日. 可选基本保险 金额的减少 若您申请减少可选基本保险金额且经我们审核同意, 对减少的可选基本保险金额, 我们会以批单的形式注明效力终止日. 1.4 未成年人身故 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身故保险金限额须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此页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