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8-10-30 |
(三)完成时间.各县(市、特区、区)从2019 年2月启 动低保、扶贫共同入户核查工作,4 月底前完成入户核查,5 月 底前完成对象审核审批,并将提标完成后的新低保数据全部录入 低保信息系统和财务统计台账,同时将农村低保对象名单提供给 同级扶贫部门进行比对调整,6 月份按新标准兑现低保金,并补 发1至5月的待遇差额.
二、工作要求
(一)整合救助扶贫资源,强化两项制度衔接.各地要认真 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 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16〕70 号)和《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 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通知》 (民发 〔2017〕
152 号)及省、市贯彻落实文件,进一步强化两项制度在政策、 对象、标准、管理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兜底脱 ―
5 ― 贫功能作用.一要整合力量,共同核查.由县级政府承担主体责 任,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承担具体责任,民政、扶贫部门分别承担各自业务指导责任,依托乡镇(街道、社 区服务中心)干部和驻村工作队等工作力量,在村(居)干部的 配合下共同开展对所有农村低保家庭和贫困人口家庭的入户核 查,切实全面掌握所有农村低保家庭和贫困人口家庭的基本情 况、 财产状况和经济收入等, 严格落实按户施保和按户识别要求. 经共同组织开展民主评议,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对农村 低保拟保障对象和拟纳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系统登记的贫困人 口进行审核后,按照各自的审批程序上报上级业务部门确定低保 对象和扶贫对象.二要持续开展双清双入双退工作,确保应保尽 保、应扶尽扶.将低保年度核查与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有机结合, 持续开展 双清双入双退 工作.在县级民政部门会同扶贫部门 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比对的基础上,对 所有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近一年来退出农村低 保的原保障对象、近一年申请低保未获批准的家庭进行全面排 查,重新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保障,不再符合条件的及 时退出农村低保范围,确保 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各地民政、 扶贫部门要加强工作配合,市县要经常性开展农村低保、特困人 员救助供养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比对. 三要加强与相关扶贫 政策的有效衔接. 各地要认真落实省民政厅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发 的《关于做好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社会保障衔接有关问题的 通知》(黔人社厅发〔2016〕20 号)、《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 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卫计 ―
6 ― 发〔2016〕89 号)、《2017 年度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服务脱 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黔建村通〔2017〕119 号)、《贵州省 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移民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发放方案》(黔民发 〔2017〕32 号)等文件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搬迁困难移民和 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在充分发 挥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功能作用的基础上,强力助推贫困人口稳定 实现教育、医疗和住房 三保障 .
(二)认真开展年度核查,确保 应保尽保 .进一步健全以 收入核查为核心, 以民主评议、 张榜公示和县乡抽查为基本保障, 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为补充的低保对象认定机制,扎实开展年度 核查,确保 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一要扎实开展收入核查. 切实做到 核查范围、核查内容、核查力量、核查责任 四到位, 确保收入核查工作在政府主导下扎实开展,确保对所有原低保对 象和新申请对象都进行收入核查,真正掌握其家庭基本状况和收 支情况,为低保对象退出或享受低保提供核心依据.在开展收入 核查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全市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 对平台的作用,对所有低保对象以及新申请对象,都要认真开展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将核对结果作为退出或享受低保的重要依 据.二要抓好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工作.民主评议在乡镇政府或 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进行,并委派 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低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或驻村干部 参与和监督.村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及组长,由村民代表 会议选举产生,一般由村支 两委 组成人员、村民小组组长、 村民代表组成,总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