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9-01-25 |
5 个方面:(1)完 整性;
(2)正确性;
(3)一致性;
(4)易理解性;
(5)易浏览性. 对系统的拓扑图、布线图、施工文档进行审查,对系统全部有关产 品的说明书、安装手册、技术文件、安装调试记录、培训记录、自验收报 告等进行审查.
六、其它要求 1.测评单位应严格遵守测评规范、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的规定.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测评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的 合法权益. 2.测评单位接受测评委托后要编制信息化建设项目测评方案,测评方 案应获得项目建设方和珠海市教育研究中心的确认. 3.测评单位拟派本项目的测评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委托测评合同的履 行、主持项目测评机构工作,应取得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4.测评机构要求:专业配套齐备,测评人员必须是测评工程师或经过 系统测评培训的人员. 5.测评单位提供的测评方案应包括对每种测评类型所采用标准、检测 方法和检测工具的详细描述. 6.测评单位在测评有关项目过程中,需按照珠海市教育研究中心的要 求及时准确地汇报测评情况,并根据珠海市教育研究中心的要求实施测评 行为. 7.测评单位承诺针对测试中发现的问题,对整改情况提供于少两轮 的回归测试并督促中标施工单位整改.回归测试不仅针对发现的缺陷,还 应根据更改和相应影响的分析说明.回归测试完成后方可提交最终正式报 告. 8.测评单位承诺签订合同后
30 日内完成初次测评 (不含回归测试) .
七、付款方法 1.付款方式:中标人出具验收评测报告后,采购人
5 个工作日内将整 体项目的验收资料报送珠海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验收审核,珠海市政务 服务数据管理局对整体项目验收审核合格通过后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合同金额的 100%款项.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招标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附件
2 评分体系与标准 1.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标步骤:评标小组先进行投标文件初审,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 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最后评标小组出具评标报告. 3.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 标小组各成员分别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 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价格评分相 加得出其综合得分. 资格、符合性评审条款 项目名称:珠海市
2018 年 粤教云 智慧课堂项目信息化测评服务采 购项目 序号 评审内容1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2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 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3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4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5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6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技术商务评分表(80 分) 评分项 评审内容 评分细则 分值 商务部 分(满分40 分) 项目负责人 资质 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类中级职称或技术资格的,得1分;
具有高级职称或国际项目经 理资格(IPMA),得2分;
同时具有计算机类中级职称或技术资格和高级职称和国际项 目经理资格(IPMA),得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