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9-04-23 |
05 往胡辣汤里加罂粟, 两人 被判 "公开道歉" 刊登在 《周口日报》 上的 "公开道歉信" 显示, 杜某某是 周口太康县人, 2018年, 其违反 国家食品安全有关法规, 为牟 取非法利益, 于2019 年3月被 商水县法院以生产、 销售有毒、 有害食品罪判刑7个月, 并处罚 金2万元.
其表示认罪认罚, 真 诚悔过, 向社会各界公开道歉, 并保证以后严格守法, 永不再 犯. 为什么会刊登公开道歉 信?到底做了什么事违反食品 安全法规?很多网友对此表示 关注.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 者通过有关渠道查询获悉, 杜 某某之所以登报公开道歉, 是 被商水县法院判决这么做的.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 记 者找到一则商水县法院 "杜某 某、 王某某生产、 销售有毒、 有 害食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这 份判决书显示, 经审理查明, 被 告人杜某某在商水县东环路与 丘生路交叉口附近经营胡辣汤 店期间, 使用添加罂粟的胡辣 汤调料制作胡辣汤对外销售. 经查证, 杜某某在川汇区 "某某 大市场" 内王某某处购买胡辣 汤调料时, 向王某某提供罂粟, 由王某某帮助打磨成胡辣汤 料.因此, 杜某某、 王某某犯了 生产、 销售有毒、 有害食品罪. 判决书显示, 杜某某被判 处有期徒刑
7 个月, 并处罚金
2 万元, 且两年内禁止从事食品 生产、 销售及相关活动;
王某某 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并处罚 金2万元, 且两年内禁止从事食 品生产、 销售及相关活动. 除此之外, 两人还被判 "连 续五个工作日在周口市级以上 (含市级) 新闻媒体上向广大消 费者发出道歉函" , 而道歉函的 内容事先须由法院核定.于是, 就有了 《周口日报》 刊登的 道歉信. 法院判公开道歉, 网友纷 纷点赞 对于商水县法院的这份判 决, 很多网友点赞支持. "食品 安全事关百姓利益, 俗话说民 以食为天、 食以安为先, 所以执 法、 司法机关必须重拳打击危 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商水县人 民法院判处被告人公开道歉的 做法非常好, 就应该起到教训、 反省、 警示的作用, 让其他人引 以为戒, 不再触犯. " 网友们表 示. "比单纯的判刑、 罚款效果 好, 对于商人来说, 信誉最重 要. " "公开道歉有威慑力. " "希 望这封道歉信成为食品违法的 警示牌, 让更多的食品从业者 看到. " 网友们纷纷议论. 对此, 大河报 ・ 大河客户端 记者采访了河南裕恒律师事务 所律师李永超.据其介绍, 这 是一起典型的刑事附带民事公 益诉讼案, 也就是说, 此类案件 的被告人除了被追究刑事责任 外, 通常还要承担民事公益诉 讼部分的责任. "对比以往食品违法案例, 我们常见的做法是判处刑期和 罚金, 很少见到附带民事公益 诉讼判处公开道歉的.所以我 觉得这是司法领域的一种进 步, 公开道歉信既是对当事人 的一种承诺性约束, 又是对其 他从业者的震慑性警示, 这种 做法值得推广、 借鉴. " 李永超 说. 记者查阅判决书看到, 本 案的公益诉讼起诉人 "商水县 检察院" , 要求杜某某、 王某某 在周口市级以上 (含市级) 新闻 媒体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 商 水县法院在判决时予以支持. 类似案例, 近两年时有出 现2018年7月, 由于黄某在 售卖的油条中铝超标, 被陕西 省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判处在西 安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公开赔礼 道歉, 并支付惩罚性损害赔偿 金3.5万元. 2018年9月, 江苏泰州个 体卤菜经营者李某使用对人体 有害的工业松香去毛, 被泰州 高新区人民法院判决通过当地 市级以上媒体, 公开向曾在其 卤菜摊点消费的不特定消费者 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