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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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8312680 传真:010-88312675 河南神火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 许昌明锦置业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该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报告 亚评报字【2018】105 号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二O一八年五月十二日许昌明锦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目录 声明1评估报告摘要
2 评估报告
5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5
二、评估目的
6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7
四、价值类型
8
五、评估基准日
9
六、评估依据
9
七、评估方法
10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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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评估假设
14
十、评估结论
15 十
一、特别事项说明
17 十
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8 十
三、评估报告日
18 附件…20 许昌明锦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 声明为使评估报告使用人合理理解并恰当使用本评估报告,我们特声明如下:
一、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 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 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
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 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 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 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 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 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 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七、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 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
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 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八、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 的利益关系;
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九、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
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 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 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许昌明锦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