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6-23 |
0006207 号]宗地股权转让项目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许昌市) 》 (河南信 邦土估[2018](估)字第
025 号)评估结果 8,513.52 万元土地估价报告进行分析判断, 认为土地估价报告所载明的资产类型一致、估价目的一致、评估结果基本合理,故本次 引用土地估价报告结论作为本次土地使用权评估值.
2、以下内容是土地估价报告中使用限制条件,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2.
1、估价对象的实际开发程度为宗地外 六通 (即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 讯及通燃气)和宗地内 场地平整 .考虑到宗地内基础设施开发费用一般计算在建筑 物开发费用内,本次评估所设定的开发程度不含宗地内基础设施费用. 许昌明锦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 2.
2、土地估价报告估价结果是在满足地价定义所设定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若待估宗地的土地利用方式、估价基准日、土地开发状况、土地使用年限、土地面积等 影响地价的因素发生变化,该评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2.
3、报告中有关待估宗地的土地权属状况、土地面积等以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或 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或《房地产权证》 )为准.
3、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约定附件》划拨保障 性住房用地
11088 平方米,账面价值 330.00 万元,本次按账面值保留.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充分考虑评估报告正文中描述的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假设条 件、特别事项及使用限制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及评估报告中列示的其他使用者为本次评估目的参考使用. 除法律、 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 未经本评估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同意, 评估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任何公开媒体. 本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
2018 年3月31 日起至
2019 年3月30 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 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许昌明锦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河南神火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 许昌明锦置业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该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报告 亚评报字【2018】105号 河南神火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河南神火光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许昌明锦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
2018 年3月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我们的评估是在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提供评估所需资 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的前提下,以我们现有的专业经验、技术水平和能力所做出 的一种专业性估值意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 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资产评估师的责任;
提供必要 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人和相 关当事方的责任.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