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6-30 |
积极推进煤炭集中使用.制定专项方案,淘汰 能耗、水耗、环保、安全等不达标
30 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同步加 强重点输电通道与配套电网建设,提高外受电能力;
在确保电力、 热力稳定供应基础上,2018 年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分别淘汰
44 万千瓦、42 万千瓦和
32 万千瓦燃煤机组,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区域 内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送电满足.制定各类工业园区 一区一热源 行动方案,30 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进行供热改造,在热电联产规 划指导下,推动供热半径
15 公里范围内的落后燃煤小热电和燃煤锅 炉关停整合. 优化天然气使用结构.有序发展天然气调峰电站等可中断用户, 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对现有天然气 热电联产企业列出清单,秋冬季严格实施以热定电,纳入 压非保 民 清单.对新增 煤改气 项目,要坚持增气减煤同步,以气定 改,在签订供气合同的前提下,有序实施. 7.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对燃煤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 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无死角、无―10 ― 盲区.排查出的燃煤锅炉要逐一登记,2018 年10 月底前建立管理清 单和台账,并制定综合整治方案. 依法依规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制 定并落实供热衔接方案,在确保供热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加快热电联 产、超低排放供热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设施建设,淘汰管网覆盖范围 内燃煤锅炉.2018 年12 月底前,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每小时
2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零;
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基本淘汰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江苏省、浙江省城市建成区淘汰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中,江苏省淘汰燃煤锅炉
379 台、6697 蒸吨,浙江省淘汰
200 台、1071 蒸吨,安徽省淘汰
907 台、8717 蒸吨. 积极推进每小时
65 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达到燃 煤电厂超低排放水平.
2018 年12 月底前, 江苏省完成
165 台、
22372 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浙江省完成
15 台、1295 蒸吨;
安徽省 完成
50 台、6845 蒸吨.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018 年10 月 底前,制定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方案,原则上改造后氮氧化物排 放浓度不高于
50 毫克/立方米,并符合相应的锅炉安全技术要求.
2018 年12 月底前,上海市完成
500 台、1500 蒸吨,浙江省完成
85 台、350 蒸吨,安徽省完成
41 台、2027 蒸吨. 开展生物质锅炉专项整治.各地对生物质锅炉进行全面排查, 全面掌握锅炉规模、分布、燃料、炉型、治污设施和污染物排放情 况,建立管理台账,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严格生物质锅炉登记注册, 城市建成区严格控制新建生物质锅炉.生物质锅炉应采用专用锅炉, ―
11 ― 禁止掺烧煤炭等其他燃料,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积极推进城 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对于现有生物质锅炉,逐一开 展环保核查,对工业聚集区内存在多台分散生物质锅炉的,实施拆 小并大. 8.开展建成区散煤整治行动.结合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划定 调整,全面开展城市建成区散煤清理整顿工作.2018 年10 月底前, 各地对行政区域内散煤销售网点、餐饮烧烤、流动摊位等使用散煤 及生活散煤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制定 煤改电 煤 改气 整治方案,拉单挂账,逐一销号.2018 年12 月底前,完成建 成区散煤整治工作.各地应建立散煤禁烧长效监管机制,纳入网格 化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