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6-30 |
(七)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 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依托主 项目
100 米的卫生防护距离. 你公司须报告冠县人民政府, 厂 区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新建住宅、 学校、 医院等敏感目标.
(八)根据报告书结论,你公司热电项目已于
2017 年6月取得聊城市环保局下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715257563936685001P) ,该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 量不增加,满足排污许可要求.
(九)你公司须落实环评报告书对现有工程提出的整改 措施.2019 年10 月底你公司水源必须使用中水,禁止用地 下水.
(十)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工作, 严格落实清洁生产的相关要 求. (十一)强化公共参与机制.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 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 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 满足 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并主动接受社 会监督.
三、 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设单 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向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冠县环保局书 面报告开工建设情况,并定期书面报告"三同时"执行情况.
5 项目竣工后一年内须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验收合格后, 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违反本规定要求应承担相应环境保护法律 责任.
四、建立环保机构,落实监测方案,配备环保人员和必要 的检测仪器, 制定环境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评 估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暂存场所, 并设立 标志牌.
五、 项目建设期间的现场环境监督管理由聊城市生态环境 局、冠县环保局负责.
六、本批复下达之日起
5 年内建设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 地点、 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者一 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 (特别是不 利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 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
5 个工作日内, 将批准后的 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 冠县环保局 并接受监督检查.
2019 年5月31 日 抄送: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环保局,山东海美侬项目咨 询有限公司 聊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 年5月3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