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6-30 |
44 号令及
2018 年修改单),本项目属于 三十
四、环境治理业 中
99、脱硫、脱硝、 除尘、VOCs 治理等工程 中的 新建脱硫、脱硝、除尘(本项目涉及新建脱硝工艺) ,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 610-2016),本 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属于Ⅳ类,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受建设单位委托,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技术人员在现场踏勘、资料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完成《高新区集中供热 2#58MW 锅炉烟气除 尘、脱硝、脱硫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现呈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及技术评估单位 进行技术审查. 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 〔2018〕
22 号,
2018 年6月27 日)
三、 (十一)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
35 蒸吨以 下燃煤锅炉,每小时
65 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燃气锅炉基本 完成低氮改造;
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牵 头,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能源局等参与) . 其国家配套指导文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 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 (国市监特设[2018]227 号,2018 年11 月16 日) 重点区域保留 的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或更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每小时
65 蒸吨及以上燃煤 锅炉全部实施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 、 超低排放(在基准含氧量 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
3 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
35、50 毫克/立方米) . 根据《天津市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方案》 全市
65 蒸吨/时及以上燃煤锅 炉基本达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水平;
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部署要求,制定
65 蒸吨/ 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方案,采暖期结束后全面启动实施. 根据以上三个文件要求, 该锅炉房内现有两台燃煤锅炉均应在
2018 年采暖期结束后按 照节能超低排放要求进行改造,实现节能减排的要求.该整体提升改造项目需要另行办理 环评手续.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更新除尘设备、脱硫设备、增加烟气脱硝设备,为技改性质,经与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
2013 第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录(2011 年本) 》 (2013 年修正)对照, 本项目属于鼓励类 三十
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的
15、 三废 综合利用及 治理工程 ,未列入《天津市禁止制投资项目清单(2015 年版) 》 (津发改投资[2015]121 号) ,本项目符合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3、建设地点及可行性分析 高新区集中供热调峰锅炉房位于天津北环铁路以北、汉港快速联络线以南交口,中心 坐标为东经 117.521288° ,北纬 39.142589° ,位于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区基础设置布局处(规 划控制范围详见附图 2),符合《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区总体规划(2007- 2020)年》相关要 求. 本项目锅炉房东侧为滨海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南侧为新杨北公路(规划路), 西侧为绿化用地,北侧隔津汉快速联络线为农田.选址地理位置见附图
1、周边环境见附图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