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9-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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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东方 电机、东电或购买方 指 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电气集团、 东方、 控股股东、出售方 指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东方锅炉、东锅 指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汽轮机、东汽 指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 东方重机 指 东方电气(广州)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保荐 人、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杜律师、律师、中 国法律顾问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德勤华永会 计师 指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独立资产评估师、华 衡评估 指 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