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9-06-30

10 日前完成机具核实. 个人年度享受农机补贴额超过

40 万元,农机专业合作社年 度购置机具补贴额超过

100 万元和被取消补贴资格尚未期满的购 机者,不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3.公示.水利农机站于每月

11 日前,将已核实的购机者清 册在镇(街道)和村的公告栏中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7 天, 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并拍照留档(附件 13) . 4.出具初审意见.公示结束后,水利农机站于每月

19 日前, 出具补贴资金初审意见[含补贴资金结算汇总表(附件 6)和购机 补贴清册],报镇(街道)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5.镇(街道)财政部门审核确认.一是对水利农机站是否 按规范性程序操作进行复核;

二是配合水利农机站核验补贴机具;

三是出具复核意见,将签字盖章的材料退还水利农机站. ―

9 ― 6.材料上报.水利农机站将经镇(街道)财政部门签注复 核意见的材料及购置补贴相关档案材料一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7.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市农业农村局按规定对各站报送的 购机者清册等相关材料进行抽查核实和现场查看(附件 14) ,于30 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形式审核,并于每月

28 日前,将补贴资金结算审核意见(含财政补贴资金结算汇总表和购 机者清册)报市财政局. 8.市财政局审核拨付补贴资金.根据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 补贴资金结算审核意见, 按照工作职责及有关规定复核后,将补贴 资金拨付至各镇,镇(街道)财政部门按文件规定在

20 日内将补 贴资金通过购机者账号拨付给购机者,并注明 农机购置补贴 , 并于

2 日内将农机补贴资金拨付结果反馈水利农机站,包括资金 拨付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等. 购机者申请结算补贴资金的档案材料由各镇(街道)水利农 机站归集整理,在材料上报时,交市农业农村局集中保管. 9.购机者与经销商协商同意对已补贴机具退货的,须经水 利农机站、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初审后,报农业农村局审批同意. 退货的购机者按照农业农村局出具的同意退货证明,首先将补贴 资金退回财政局, 然后凭财政局出具的已收到补贴资金退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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