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7-01 |
1311 号――对存货、诉讼和 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应用指南》 第3段提及,在计划存货监盘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的事项包括 存货的存放地点(包括不同存放地点的存货的重要性和重大错报风 险) ,以确定适当的监盘地点. 如果被审计单位的存货存放在多个地点,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 被审计单位提供一份完整的存货存放地点清单(包括期末库存量为 零的仓库、租赁的仓库,以及第三方代被审计单位保管存货的仓库 等) ,并考虑其完整性.根据具体情况下的风险评估结果,注册会计 师可以考虑执行以下一项或多项审计程序: (1)询问被审计单位除管理层和财务部门以外的其他人员,如 营销人员、仓库人员等,以了解有关存货存放地点的情况;
(2)比较被审计单位不同时期的存货存放地点清单,关注仓库 变动情况,以确定是否存在因仓库变动而未将存货纳入盘点范围的 情况发生;
(3)检查被审计单位存货的出、入库单,关注是否存在被审计
4 单位尚未告知注册会计师的仓库(如期末库存量为零的仓库) ;
(4)检查费用支出明细账和租赁合同,关注被审计单位是否租 赁仓库并支付租金,如果有,该仓库是否已包括在被审计单位提供 的仓库清单中;
(5)检查被审计单位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明细清单, 了解被审计单位可用于存放存货的房屋建筑物. 在获取完整的存货存放地点清单的基础上,注册会计师可以根 据不同地点所存放存货的重要性以及对各个地点与存货相关的重大 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例如,注册会计师在以往审计中可能注意到 某些地点存在存货相关的错报,因此在本期审计时对其予以特别关 注) ,选择适当的地点进行监盘,并记录选择这些地点的原因. 如果识别出由于舞弊导致的影响存货数量的重大错报风险,注 册会计师在检查被审计单位存货记录的基础上,可能决定在不预先 通知的情况下对特定存放地点的存货实施监盘,或在同一天对所有 存放地点的存货实施监盘. 同时,在连续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在不同期间的审计 中变更所选择实施监盘的地点. 如果其他注册会计师参与偏远地点的存货监盘,注册会计师可 以根据具体情况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401 号――对集 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的相关规定.
四、如果被审计单位在盘点过程中无法停止存货的移动,注册 会计师如何处理? 答:一般而言,被审计单位在盘点过程中停止生产并关闭存货 存放地点以确保停止存货的移动,有利于保证盘点的准确性.但特
5 定情况下,被审计单位可能由于实际原因无法停止生产或收发货物. 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考虑其无 法停止存货移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同时,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询问管理层以及阅读被审计单位的 盘点计划等方式,了解被审计单位对存货移动所采取的控制程序和 对存货收发截止影响的考虑.例如,如果被审计单位在盘点过程中 无法停止生产,可以考虑在仓库内划分出独立的过渡区域,将预计 将在盘点期间领用的存货移至过渡区域、对盘点期间办理入库手续 的存货暂时存放在过渡区域, 以此确保相关存货只被盘点一次. 在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观察被审计单位有关 存货移动的控制程序是否得到执行.同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向管理 层索取盘点期间存货移动相关的书面记录以及出、入库资料作为执 行截止测试的资料,以为监盘结束的后续工作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