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09-06 |
2009 年7月,中国特检院组织 有关专家成立起草工作组,并分别于
2009 年11 月和
12 月在苏州和北京召开工作组 会议.2011 年7月,形成《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征求意见稿,国家质检 总局以质检特函[2011]73 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11 年12 月,根据反馈意见,起草组进行了修改,形成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 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搞.2013 年1月16 日,本规 则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以《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为基础,考虑了特种设 备无损检测技术发展的情况、趋势和应用的现状,主要对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的考 试方法(项目)和级别、考试方式与科目设置、证书的换证方式与内容、考试的组织主 体与方式等进行了调整,目的是结合无损检测技术在各行业的实际应用情况,对无损 检测人员的考试内容、过程和行为进行有效的、合理的规范和要求,以达到不断规范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工作的目的. 参加本规则修订的主要单位和人员如下: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强天鹏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沈钢裴永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八建设有限公司 韩建荒 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胡先龙 天津石化压力容器检验研究中心 蒋仕良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郑晖上海电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许遵言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郭伟灿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毛小虎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费志强 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公司 于岗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8001―2013 目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检测人员的能力要求和报考条件 2)
第三章 考试方式与内容 3)
第四章 考试机构 4)
第五章 取证考试 4)
第六章 审批发证 5)
第七章 换证・6)
第八章 监督管理 7)
第九章 附则・8) 附件 A 无损检测方法、项目和级别・9) 附件 B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报考资历条件・10) 附件 C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试大纲 11) 附件 D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考试与证书申请表・34) 附件 E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样式)35) 相关规章和规范历次制(修)订情况・36)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8001―2013 ―
1 ―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例》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范围的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经过考核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 证(无损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证》),方可执业,从事相应的检测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规定考核范围的无损检测方法,包括射线检测(RT)、超声检测 (UT)、磁粉检测(MT)、渗透检测(PT)、声发射检测(AE)、涡流检测(ECT)、漏磁检 测(MLF).无损检测人员级别,分为Ⅰ级(初级)、Ⅱ级(中级)和Ⅲ级(高级),其中无 损检测方法中的自动检测(AUTO)项目分为Ⅰ级(初级)和Ⅱ级(中级). 各种无损检测方法、项目和级别(以下统称项目)的划分见附件 A. 第四条 检测人员的考核工作程序,包括考试和审批发证. 申请《检测人员证》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包括考试申请人和证书申请人), 应当先经考试(以下简称取证考试)合格, 凭考试合格证明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其授权的部门 (以下统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检测 人员证》 . 《检测人员证》有效期为
4 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无损检测工作的,应当按 照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及时办理延续手续(本规则称为换证). 第五条 检测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实施. 承担检测人员考试的机 构(以下简称考试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统一公布.考试机构根据公布的考试 项目、级别,按照本规则的规定进行考试,未经公布的机构不得开展检测人员的考试 工作. 第六条 考试机构可以按照统筹规划、满足取证考试需求和兼顾就近考试的原 则,合理布局,设立区域性或者不同项目的考试中心(或者基地),依据本规则和相关 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开展考试工作. 第七条 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考试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 TSG Z8001―2013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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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检测人员的能力要求和报考条件 第八条 Ⅰ级检测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能力:
(一)正确调整和使用检测仪器;
(二)按照无损检测作业指导书或者工艺卡进行检测操作;
(三)记录检测数据,整理检测资料;
(四)遵守有关安全防护规则. 第九条 Ⅱ级检测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能力:
(一)实施或者监督Ⅰ级检测人员的工作;
(二)按照工艺文件要求调试和校准检测仪器,实施无损检测操作;
(三)根据无损检测工艺规程编制针对具体工件的无损检测作业指导书或者工艺 卡;
(四)按照规范、标准规定,评定检测结果,编制或者审核无损检测报告;
(五)对Ⅰ级检测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工作指导. 第十条 Ⅲ级检测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能力:
(一)实施或者监督Ⅰ级和Ⅱ级检测人员的工作;
(二)负责无损检测工程的技术管理、无损检测装备性能和人员技能评价;
(三)编制和审核无损检测工艺规程;
(四)确定用于特定对象的特殊无损检测方法、技术和工艺规程;
(五)对无损检测结果进行分析、评定或者解释;
(六)向Ⅰ级和Ⅱ级检测人员说明规范、标准、技术条件和工艺规程的相关规定;
(七)对Ⅰ级和Ⅱ级检测人员进行技能指导和培训. 未设Ⅲ级检测人员的无损检测项目,Ⅱ级检测人员可以承担Ⅲ级检测人员的工 作. 第十一条 检测人员的报考条件如下 :
(一)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含18 周岁),60 周岁以下(含60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
(二)学历、检测经历、专业培训经历等资历满足申请项目的要求(见附件 B);
(三)身体条件能够满足从事申请项目检测工作的要求, 至少单眼或者双眼的裸眼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8001―2013 ―
3 ― 或者矫正视力不低于《标准对数视力表》(GB 11533―2011)的4.5 级,颜色视觉能辨 别和区分所涉及的无损检测方法规定的颜色之间的对比;
(四)具备相应的特种设备无损检测知识和技能. 持有有关行业或者专业组织颁发的Ⅱ级、Ⅲ级无损检测资格证书,并且满足附件 B 所列学历要求的申请人,可直接报考同等级别持证项目. 第十二条 已持有Ⅱ级以上(含Ⅱ级)无损检测资格证书的人员,因各种原因,原 《检测人员证》失效不超过
4 年的,根据原考核记录或者证书,可以直接申请原项目 和级别的考核.
第三章 考试方式与内容 第十三条 无损检测人员的考试方式,包括理论笔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检测 人员的考试方式见表 1. 检测人员考试命题方式见表 2.不能按照表
2 命题的考试机构,考试前应当向发 证机关提出变更命题方式的申请. 表1检测人员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 级别Ⅰ级 Ⅱ级 Ⅲ级 笔试 闭卷 √ √ √ 开卷 ― √ √ 实际操作技能考试 √ √ √ 表2检测人员考试命题方式 考试方式 级别Ⅰ级 Ⅱ级 Ⅲ级 笔试 闭卷 全国统一的题库,计算机考试 全国统一的题库或者卷库, 计算机或者纸质试卷 全国统一的卷库,纸 质试卷 开卷 ― 全国统一的卷库,纸质试卷 全国统一的卷库,纸 质试卷 实际操作 技能考试 Ⅰ级、Ⅱ级和Ⅲ级取证的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的考试程序 和评定标准.各考试机构的考试试件需要经过发证机关认定,其品种、 数量、缺陷性质与分布,应当符合规定要求.考试试件和培训试件应 当同类同型,分别保管;
考试试件应当严格保密,不得用作培训 TSG Z8001―2013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
4 ― 注1:(1)考试评分采用百分制,合格标准均为
70 分,笔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均达到合格 标准的人员,方可申请《检测人员证》 ;
(2)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允许补考,考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
2 年,在有效期内所 规定的笔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试均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方可申请《检测人员证》 . 第十四条 射线、超声、磁粉、渗透检测人员考试按照本规则附件 C 规定的考试 大纲进行.其他项目检测人员的考试大纲由考试机构确定.
第四章 考试机构 第十五条 考试机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质;
(二)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生产、维护保养、经销和检验检测活动;
(三)具有满足与所承担的考试项目相适应的考试条件;
(四)具有健全的考试管理、保密管理、档案管理、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