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9-07-01

2017 年9月至

4 月,编制组形成《指南》征求意见稿初稿,并多次组织论证会对《指南》征 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

2018 年5月3日,生态环境部组织专家对《指南》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技术审查,认为具备征 求意见条件,并提出对《指南》征求意见稿中行业排污特征、核算方法以及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仍然需要细化和完善的要求.

2 《指南》编制的必要性分析 2.1 更好地服务于环评导则的重构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环保制度,环评工作中需要科学、规范的标准做指导.我国 环境影响评价体系仍在改革期,相关配套技术及规范仍在重构中.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农药工 业子行业、产品线及产污节点繁多,缺乏统一全面的源强核算方法体系.通过完善污染源源强核 算方法和核算内容,可进一步提高农药制造工业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解决污染 物排放量核算方法不统一的问题,为制定污染物排放清单提供科学依据,更好地服务于环评导则 的重构. 2.2 提高环评科学性和准确性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的组成部分,在完善和统一 的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方法和内容基础上,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保措施经济技术论证、污染物 总量控制等评价工作才具有科学性和准确性,才有可能为制定污染物排放清单提供可靠依据. 不同行业建设项目的组成、生产条件、原辅材料、污染物因子特性等的不相同,其污染源源 强核算技术与内容也有差异.就农药行业而言,农药行业中化学农药、生物农药的生产分别涉及 化学、生物或微生物领域,在产品分类上有苯氧羧酸类、磺酰脲类、菊酯类、酰胺类、有机磷(酸酯)类、有机硫(氯)类、杂环类等;

产排污单元主要有配料预混、反应合成、相间分离、浓缩提纯、 干燥喷雾、成品包装、储运、供热、发酵、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固废处理等.具体产排污环节 包括加料、预混、粉碎、研磨、各类反应合成、发酵、脱溶、过滤、层析、离心、干燥、萃取、 溶解与结晶、蒸馏精馏、离子交换、真空系统、供热系统、包装与储运、生化、焚烧等;

特征污 染物有农药因子(农药活性成分)、农药粉尘、乙酸乙酯、乙醇、甲醇、甲醛、苯系物、卤代烃、 光气、氨气、氯气、硫化氢、氰化物、含硫化合物、含氮化合物、重金属类等.农药行业的复杂

3 性,决定了其污染源源强核算也会非常复杂. 随着人们对农药生产环境保护和农药使用健康安全要求的不断提高,农药产品结构、原辅材 料以及生产工艺路线还会不断繁杂变化.因此,编制农药行业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对农药 行业建设项目污染源源强核算和环境影响评价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2.3 规范污染物源强核算方法 现有核算方法存在问题较多,未进行统一和规范.物料衡算法参数取值过于理想或单一,导 致结果过于理想化,并且由于去除效率数据的获取存在不确定性,通常取自一次性监测数据(监 测报告)或在线监测数据,其准确性受一次性监测数据和在线监测数据的真实性或代表性影响, 核算的预期排放量往往小于企业实际排放量, 以此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数据基础将脱离生产实际. 产排污系数法由于其所涉及的产污强度等系数为行业平均值或较早的统计数据,其核算结果较为 保守或不符合实际.在线监测数据统计法由于在线监测设备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因技术原因或人为 原因都可能造成数据波动或失真.绩效法为行业平均值,核算结果较为保守.因此,污染源源强 核算方法亟需进行统一和规范,以支撑我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的 改革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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