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07-01 |
1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芮勇潘玉根 单建明 单超金来富 刘昭和 葛伟俊 马建功 刘长奎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2345678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24,12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6.58 元/股,上市首日为
2016 年5月9日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Mizuda printing&
dyeing group co.Ltd 注册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天字圩路
288 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天字圩路
288 号 注册资本 发行前:83,920,000 元 发行后:108,040,000 元 法定代表人 芮勇 所属行业 C17 纺织业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详见商务部批文);
各类纺 织品及服装的印染、制造、加工、销售;
物业管理;
后勤服务;
房屋租赁.(上述 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主营业务 灯芯绒、麻类印花面料和纱卡类染色面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 刘昭和 联系电话 0572-2619935 传真电话 0572-2619937 邮政编码
313000 公司网址 http://www.mizudapd.com/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9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美欣达 、 公司 或 发行人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15 年3月26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及
2015 年11 月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5 年4月30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及
2015 年11 月27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美欣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于
2016 年1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 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
2016 年1月29 日获得中国证 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6]189 号).
2、发行过程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浙商证券 、 保 荐机构 或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于2016 年4月12 日将发行方案报送中国证监会审 核,经核准后,向4名发行对象发送了《缴款通知书》,所有发行对象均按《缴款通知 书》的规定于
2016 年4月12 日足额缴纳了认购款.
(三)发行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2016 年4月12 日(周二)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 获准后,向发行对象发送《缴款通知书》 发行对象向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缴款
2016 年4月13 日(周三) 主承销商账户验资 主承销商将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账户
2016 年4月14 日(周四) 发行人账户验资
2016 年4月15 日(周五) 发行人出具发行情况报告书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
2016 年4月19 日(周二) 主承销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总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