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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5 年8月14 日发出 会议通知,于2015 年8月25 日下午 2:00 时在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2006 会议 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
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 YEUNG Kwok Wei Richard( 杨国威 )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与会 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2015 年半年度报 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 第六十八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 证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请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网站.
二、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日前接到副总经理陈伟豪先生的辞呈,因个人工作安排的需要, 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其辞呈将自公司董事会任命新的副总经理时生效.陈伟 豪先生辞职后将不在本公司任职.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冯正先生、 白西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个人简历附后.
三、会议以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 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日前接到财务负责人陈伟豪先生的辞呈,因个人工作安排的需要,
2 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其辞呈将自公司董事会任命新的财务负责人时生效. 陈伟豪先生辞职后将不在本公司任职.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冯正 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其个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议案
二、议案三发表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 董事,现就聘任冯正先生、白西欣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审阅了冯正先生、白西欣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后认为其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 、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有履行相应 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2、 本次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 副总经理的提名、 聘任程序符合 《公司法》 、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冯正先生、白西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在其他单位任职,与本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或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我们同意聘任冯正先生、白西欣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3 财务负责人兼副总经理冯正先生的个人简历 冯正先生,1973年12月1日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悉尼大学商学院,会计专 业硕士.2006年通过ACCA全课程考试, 2007年获得ACCA会员资格,2013年获得资 深会员资格.2000年至2005年在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作财务分析和合同评审工作. 2005年3月年加入丹佛斯,担任财务主管职位,负责当时丹佛斯在华约50%的生产 和销售核算.2006年10月至2011年4月加入康菲石油有限公司,担任渤海区域财务 总监.2011年4月加入敖由陶勒盖矿业工程公司担任高级财务经理一职.2012年加 入安东石油服务有限公司担任井下模块财务总监.2013年至2015年加入普邦明胶 担任中国区财务总监.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副总经理白西欣先生的个人简历 白西欣先生:1963年1月7日出生,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1984年毕业于华 中工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前身)电厂热能动力专业, 2012年获华中科技大学西方 经济管理学博士学位.1984年7月白西欣先生加入武汉锅炉厂(武汉锅炉股份有限 公司前身) ,历任工程师、主任设计师,设计处副处长,计划经销外贸处副处长、 计划经销外贸处处长、副总经济师、副总经理.现任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销售 总监并兼管项目关闭工作.其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