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2019-07-02
RP06/94-95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各 资助院校的退休金计划 立法局秘书处 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 一九九五年六月五日

1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各资助院校的退休金计划背景资料1.

应立法局教育事务委员会及财经事务委员会所请,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曾就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各资助院校的退休金计划及界定利益计划进行一项研究.是项研究的结果载於本文件.本文件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载述关於退休计划的一般资料,以及职业退休计划条例在注册及提供款项方面的要求.第二部分就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各资助院校的退休金计划提供资料,并对上述各项退休金计划在过去十年的表现进行简单分析,以及选定若干私营公司,就其退休金计划的特点,与各资助院校的计划作比较.第一部分:退休计划及职业退休计划条例退休计划的种类2. 退休计划大致分为两类,即界定供款计划及界定利益计划.界定供款计划(亦 称为公积金)预 先订定雇主及雇员的供款,退休利益取决於雇主及雇员的累积供款,以及赚取的利息及投资收益.由於此类计划的利益并不固定,倘投资收益不理想,雇员会蒙受损失.3. 界定利益计划(亦 称为最终薪金计划)的 退休利益取决於退休雇员的最终月薪及其可享利益服务年资.以下为计算退休利益的方程式;

退休利益=倍数因子x最终月薪x可享利益服务年资与界定供款计划相反,界定利益计划的供款并不固定,主要由投资收益及薪金增幅决定.在界定利益计划中,雇主须承担投资风险,并可能需要增加其供款.香港的退休计划4. 现时并无关於全港共有多少机构采用上述两大类退休计划的全面资料.然而,本部已取得向职业退休计划注册处处长申请为此类计划注册的机构的统计数字.截至一九九五年四月中,已申请注册者共有4177 项界定供款计划(占 95%)及218 项界定利益计划(占 5%). 下列统计资料亦显示,其退休计划参加人数众多的公司,较多采用界定利益计划.2按参加人数划分的组别该组别的退休计划总数该组别的界定利益计划数目10 人或以下1846

19 11 -

20 1

071 26

21 -

30 418

12 31 -

40 213

7 41 -

50 128

7 51 -

60 103

7 61 -

70 73

6 71 -

80 63

10 81 -

90 41

4 91 -

100 34

2 101 人或以上320

89 4

310 189 (上述数字不包括85 项申请豁免的计划.)资料来源:职业退休计划注册处精算估值5. 本港的现行法例规定,所有退休计划须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五日或该日前预先提供款项,亦即计划的资产须在支付退休利益之前预先累积.为确保界定利益计划能预留充足的款项,以支付计划承诺给予雇员的利益,有关的计划须定期进行精算估值.此举的主要目的为:(a) 检讨计划的资产及负债情况;

及(b) 为资金不足的计划订定所需的额外供款.36. 为界定利益计划进行精算估值,以衡量其资产及负债的财务状况,可采用下列各种方法:偿付能力此种方法旨在衡量倘该项计划於估值当日停办,其资产数额足以支付所有即时应付利益的程度.若计划的资产市值於估值当日相等於或大於该计划的既有总负债(或 离职负债), 该计划便属於具偿付能力.资金充足程度此种方法旨在衡量计划的资产是否足以支付在截至估值当日已完成的服务而在将来(当 参加计划人士最终离职时), 予支付的利益.若计划的资产相等於或大於计划的过去服务总(累 积 )负 债现值,该计划便属资金充足.7. 一些精算师可能以另一种方法代替上述确定资金是否充足的方法,此方法是将计划的总资产(即 现有资产的市值加上预计的将来供款额), 与其总负债(就 过去及将来的服务而需予支付的利益总额)以 现值计算作出比较.此一比率在本文件内称为长期资金供应比率.倘资产不足以支付负债,精算师便会要求增加供款.附录I综述各种比较退休计划的资产及负债的方法.8. 计算退休计划的偿付能力并无涉及任何精算假设.既有负债可根苹墓嬖蜃既匪愠,而计划的资产市值是指其可折现净值.由於后者很易受到投资市场价格升跌的影响,因此,计划的偿付能力指标(即 偿付能力比率)可 能出现波动情况.9. 另一方面,在计算资金充足程度及长期资金供应比率时,需涉及对将来情况的预计及必须主要就下列各方面作精算假设:(a) 薪酬增加(b) 投资收益(c) 退出计划(d) 死亡/伤残(e) 各项支出4为确保所采用的假设在合理围内符合现实,精算师会定期将确实的情况与根偕瓒ぜ频那榭鲎鞅冉.倘经比较后发现两者有显著差异,精算师会修改精算假设.10. 在此必须指出,三种衡量的方法未必经常显示相同的趋势.一项计划可能具偿付能力,但其长期资金供应情况可能出现赤字,这表示需要提高供款率.另一方面,一项计划可以不具偿付能力及资金不足(由 於最近的投资表现欠佳), 但长远而言,预期该计划仍属可行.职业退休计划条例在注册及提供款项方面的规定11. 职业退休计划条例於一九九三年十月十五日起生效,规定所有本地退休计划须於一九九五年十月十五日或该日前注册.自该日起,倘雇主营办未经注册的计划,即属违法,违例雇主可被罚款50 万港元及监禁两年.12. 根耙低诵菁苹趵,有关界定利益计划偿付能力的规定,於计划注册时及其整段营办期间均须遵守.有关计划的雇主必须承诺按照精算师的建议向计划供款,并连同(a)一份由精算师每三年发出一次的足额证明书,注明该计划具有偿付能力,并预计於未来三年内仍能保持此偿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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