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9-07-02 |
7 3 整治环境卫生 3.1 加强地面保洁 3.1.1 开展并督促做好主次干道、集贸市场、公园广场、车站 码头、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的卫生保洁.整治背街小巷、 镇中村、镇村接合部、居住小区、学校、医院等区域的 环境卫生. 3.1.2 合理设Z道路、街巷清扫保洁等级,按要求配Z垃圾箱, 定期清理积存垃圾,定时清扫保洁;
集贸市场垃圾袋装 化、桶装化,公园广场绿地、铺装、附属设施干净整洁, 居住小区路面、屋顶和楼道无堆放杂物、积水.主要街 道保洁时间不低于
12 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
8 小时. 3.1.3 经营单位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执行 包卫生、包秩序、包 绿化美化 政策.门前责任范围内地面、墙面、招牌等 保持干净;
责任范围内无乱停车辆、无乱堆杂物、无陈 旧垃圾、无乱排污水、无违章占道现象;
养护责任范围 内的花草树木,保持整洁、美观. 3.1.4 鼓励采用市场化运作的保洁模式,加快培育和规范环卫 保洁项目招投标市场,加大环境卫生监督力度,定期开 展检查评比.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不断健
8 全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3.1.5 防止垃圾收集、堆放、转运和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 染,消除 跑冒滴漏 现象.纠正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等不良习惯. 3.2 保持水体清洁 3.2.1 明确公共水域综合整治范围和措施.彻底清理河流、湖泊、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的留存垃圾,保持水面无污 水排放口,无垃圾、粪便、油污、动物尸体、枯枝败叶 等废弃漂浮物,无 黑河、臭河、垃圾河 .逐步恢复 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疏浚河沟渠 塘,保持水体洁净、水系畅通. 3.2.2 水域两岸蓝线范围内禁止堆放、倾倒各类物品和垃圾, 不得有从事污染水体的餐饮、食品加工、洗染等经营活 动,严禁设Z家畜家禽等集中养殖场,生活污水不得直 排河道. 3.2.3 提升小城镇生活污水截污纳管水平.
1 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推进截污纳管改造,提升生活污水入 户收集水平,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
2 加快污水管网改造, 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尽可能改造为雨污 分流排水系统.暂时难以改造的合流制排水系统应采取截流、调9蓄和治理等措施,提高排水水质.
3 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提升污水处理水平,实现稳 定运行、达标排放.
4 鼓励有条件的小城镇开展初期雨水收集、 处理和资源化利 用. 3.2.4 巩固提升 清三河 长效机制.
1 制定 一河一策 治理方案和年度计划,建立实施工作例 会和报告等制度.
2 建立 河长制 ,执行河长公示制度,规范河长公示牌设 Z.
3 镇乡级河长负责做好包干河道的巡查工作, 巡查不少于每 旬1次,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河道保洁员、网格化监管员每 天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
4 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垃圾河、黑河、臭河的全面复查评 估.对已通过验收的河道出现污染反弹的,立即责令整改,整改 时间不得超过
1 个月. 3.3 争创卫生乡镇 3.3.1 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乡镇建设标准, 争 创国家级、省级、市级卫生乡镇,打造洁净生活环境, 促进绿色发展.
10 3.3.2 创建省级卫生乡镇的小城镇在地面保洁、 环卫设施配Z、 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环境保护、 食品安全、重点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方面应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