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9-07-02 |
1 地面保洁方面主要街道不低于
12 小时保洁,一般街道不 低于
8 小时保洁.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 100%.
2 环卫设施方面村 (社区) 生活垃圾实行户集、 村收、 镇 (乡) 转运,垃圾密闭储存、运输,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70%,积极推广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学校、车站、医院、公园及旅游景点等 场所公共厕所达到二类标准, 建成区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不低 于96%,无旱厕、棚厕、露天粪缸和粪桶.
3 常年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重点场所防鼠、防蝇设施完 善.每年组织春秋灭鼠、夏秋灭蚊蝇和灭蟑螂等集中专项防制活 动.
4 建设有固定的体育健身场所、健身设施和健康教育阵地, 开展体育活动和健康教育讲座.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 100%,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不低于 90%.
5 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发热门诊设Z规范,接种门诊达到规 范化要求.
6 建成区空气、地表水、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集 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
危险废物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 理,处Z率≥95%.
11 7 食品生产经营者按要求取得相关证照,亮证经营,室内外 环境整洁,餐具、食品容器和工具消毒措施落实,防鼠、防蝇、 防尘设施和上下水设施完整.持证餐饮单位量化等级评定率 95% 以上.
8 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等重点公共场所环 境整洁,禁止吸烟并设有禁烟标识,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措施 落实.
9 日供水量在
1000 吨以上的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 C 级以上.集中式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符合 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二次供水水箱定期 清洗消毒.
12 4 整治城镇秩序 4.1 治理道乱占 4.1.1 加强道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逐步实现田路分家、路宅 分家,改善道路交通功能,取缔占道经营;
道路、桥梁 建筑限界内严禁堆放杂物、垃圾,拆除各类违章建筑;
取缔建成区内所有公路桥下空间违法堆物、违法施工和 违法建筑等. 4.1.2 严禁擅自在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
强化公路路面监控管 理,严禁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敷设管线;
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各类道路. 4.1.3 对道路上无牌车辆、有牌未检、联系不上车主的 僵尸 车 , 应劝导驶离或拖离处理, 基本消除街面 僵尸车 . 4.1.4 规范客货运市场秩序.
1 严禁客运车辆乱停乱靠、非法运营、拒载等不文明行为, 维护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 对不文明行为除按照有关法规对驾驶 员、乘务员进行处罚外,可采取追究车辆所在企业的责任,对相 关企业采取通报批评、停办业务、限期整改等制约措施.
2 对配货车及货运集散地进行全面清查, 货运车辆场站宜采 用集中布点,场站选址应靠近主要货源点.
3 规范货车通行,货运车辆应按规定路线行驶,到指定地点 卸货.
13 4.2 治理车乱开 4.2.1 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 重点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 车辆和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车辆逆向行驶、 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车辆违反规定载人、酒后 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 骑乘摩托车不按规定戴头盔以及机动车非法运营和出租 车拒载等违法行为. 4.2.2 基本杜绝燃油助力车上路行驶. 4.3 治理摊乱摆 4.3.1 整治工商业违规经营行为和散乱经营空间,推进商贸设 施提升,促进工商业规范有序发展. 4.3.2 加强联合执法,全面取缔违规经营、乱设摊点等行为, 整治游商游贩.清理整治建筑材料堆场、煤矸石堆场、 废品收购站,整治相应室外堆场空间.合理设Z城镇物 流仓储空间,引导各类堆场集中布局. 4.3.3 整治提升小城镇商贸设施.加大乡镇集贸市场改造提升 力度,加大对不符合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要求、擅 自设立的集贸市场及市场秩序脏乱差等现象的整治改造 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