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07-02 |
2013 年12 月17 日发布
2013 年12 月17 日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言本规则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 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规则与
2014 年4月23 日第一次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1.认证模式变为 产品型式试验+符合性声明+获证后监督 . 2.在申请资料列表中增加光伏组件封装用背板认证符合性声明. 3.修改第一次工厂监督检查的内容、时间和人日数.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参与起草单位: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主要起草人:张雪、张道权、朱晓岗、单演炎 CQC33-462214-2013 光伏组件封装用背板 第1页共5页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光伏组件封装用背板性能认证,适用的产品包括应用在太阳能光伏组件中的绝缘背板材 料. 2. 认证模式 光伏组件封装用背板的认证模式为:产品型式试验+符合性声明+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a. 认证的申请 b. 产品型式试验 c. 符合性声明 d.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 获证后的监督 3.认证申请 3.1 认证单元划分 原则上按认证单元申请认证.生产工艺相同、材料成分基本相同的产品可作为一个认证单元;
制造商、 生产厂不同的产品作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3.2 申请认证提交资料 3.2.1 申请资料 a.正式申请书(网络填写申请书后打印或下载空白申请书填写). b.光伏组件封装用背板认证符合性声明(首次申请时). c.工厂检查调查表(首次申请时). d.产品描述报告(CQC33-462214.01-2013). 3.2.2 证明资料 a. 申请人、制造商注册或合法登记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首次申请时),生产厂如有 注册证明也需提供. b. 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还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c. 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d. 其他需要的文件. 4.型式试验 4.1 样品 4.1.1 送样原则 CQC 从申请认证单元中选取代表性样品进行型式试验.样品必须为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申请人应保 证其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一致. 4.1.2 送样数量 申请人将样品送至指定检测机构,并对样品负责.应提供至少 30m2 大小的样品以满足试验要求,变更 申请时由检测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样品大小和数量. 4.1.3 样品及资料处置 试验结束并出具检验报告后,有关试验记录和相关资料由检测机构保存,样品按 CQC 有关要求处置. CQC33-462214-2013 光伏组件封装用背板 第2页共5页4.2 型式试验 4.2.1 依据标准 光伏组件封装用背板材料的认证申请人可以按以下标准申请产品认证: CNCA/CTS 0014-2013《光伏组件封装用背板技术规范》、GB/T 6040-2002《红外光谱分析方法通则》. 4.2.2 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及判定要求 光伏组件封装用背板性能评价按照 CNCA/CTS 0014-2013 标准中规定的检验项目、要求和检验方法进 行. 光伏组件封装用背板的产品一致性控制应按照附件
2 中表
1 GB/T 6040-2002《红外光谱分析方法通则》 规定的检验项目、要求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结果表示在试验报告中. 样品检验应符合标准 CNCA/CTS 0014-2013 的要求.产品如有部分试验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允许申 请人整改后重新提交样品进行试验.重新试验的样品数量和试验项目视不合格情况由检测机构决定,整改期 限不应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