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9-07-02 |
3 号地 PGZ02-
19、27 地块 D5# 评估委托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评估方:京东大数据评估平台 评估报告出具日期:2018 年8月31 日 目录 致委托方函.
1 系统评估说明.2 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3 估价结果报告.5
一、委托方.5
二、估价方.5
三、估价目的.5
四、估价对象.5
五、价值时间.6
六、价值类型.6
七、估价原则.6
八、估价依据.7
九、估价方法.7
十、评估结果.9 附件.11
1 致委托方函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承蒙委托,京东大数据评估系统为标的物提供当前市场价格参考. 标的物名称: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镇区改造
3 号地 PGZ02-
19、27 地块 D5# 该标的物建筑面积 236.76 平方米,系统依据标的物已有信息,参考当前市场价格参数,综 合分析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各种因素,依据有关标的物估价的法律法规,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合法、谨慎的评估原则,依据估价目的,按照估价程序,运用市场主流评估方法,结 合大数据模型算法对标的物进行评定估算, 在满足本次评估全部假设和限制条件下, 确定标 的物在价值时点
2018 年8月31 日的市场价值为 RMB 719.21 万元, 以下是评估结果明细 表.详情请阅读房地产评估报告. 评估结果明细表 标的物名称 建筑面积(m?) 评估单价 (万元/m?) 评估总价(万元) 北京市大兴区庞各 庄镇镇区改造3号地 PGZ02-
19、
27 地块 D5# 236.76 3.03 719.21
2 评估系统说明 1.本评估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是和准确的 2.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由系统通过算法模型得到的分析、意见和结论,但 受本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3.评估方与本次估价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 见. 4.系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输 出本估价报告. 5.房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系我公司委托韶关市房产测绘管理所测定,测绘管理所对测量结 果负责,本次估价以其出具的测量数据确认. 7.本估价报告依据了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委托方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因资料失实造 成估价结果有误的,估价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8.本报告估价结果仅作为委托方在本次估价目的下使用,不得做其他用途.未经本评估机 构同意,估价报告不得向委托方及报告审查部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凡因委托方使用 估价报告不当而引起的后果,估价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9.本估价报告的全部或其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报告解释权为本评估机构 所有.
3 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估价假设条件
1、一般假设 ①本次评估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标的物数据等资料确认的房地产用途、 建筑面积, 并据此资料 评估估价对象的价值. ②本报告出具的估价结果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及遇到自然力和其他不可 抗力可能对委估房地产价格造成的影响. ③估价对象不考虑特殊买家的额外出价. ④估价对象在缴纳国家规定有关费用后能在公开市场上自由转让. ⑤由于未进行结构测试,因此标的物内部缺损不能确定,本次估价假设其完好. ⑥假设估价对象均为合法使用和按现行用途继续使用. 而且假设估价对象在估价目的经济行 为实现后,仍按照预定之开发经营计划、开发经营方式持续开发或经营,与估价对象经营有 关的国家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等宏观环境相对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