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9-07-02

(2)减少注册资本. 本期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 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 则在 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 股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会计处理:本期债券设置递延支付利息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4]13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分类为 权益工具.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4月13日. 付息债权登记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 券持有人, 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每年的4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期: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 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 本期债券, 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还本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诚信 证评 ) 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供应链管理业 务、 制造业等业务板块的流动资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 业务或偿还房地产相关债务.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 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本期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1、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1)2017 年末净资产金额:356.44 亿元 (2)2017 年末借款金额:208.16 亿元 (3)2018 年3月末的借款金额:393.85 亿元 (4)2018 年3月末累计新增借款金额:185.70 亿元 (5)2018 年3月末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具体比例:52.10%

2、发行人新增借款的分类明细 (1)银行贷款:截至

2018 年3月31 日,发行人银行贷款余额为 256.22 亿元, 较上年末贷款余额 155.53 亿元累计净增加 100.69 亿元,占2017 年末经审计 净资产比例为 28.25%. (2) 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 金融债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

2018 年3月31 日,发行人发行债券余额为 137.63 亿元,较上年末债券余额 52.63 亿 元累计净增加 85.00 亿元,占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23.85%. (3)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不适用. (4)其他借款:不适用.

3、发行人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主要是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中的金融机构贷 款及新发行债券等融资活动, 主要为满足发行人供应链管理业务等大额的短期资 金需求,属于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范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发行 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影响.截至本受托管理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各 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有息负债均按时还本付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 》第4.3.2 条,发 行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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