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9-07-02 |
2018 年累计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执业行为准则》 第十一条规定之重大事项,中信证券作为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券受托 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 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执业行为准则》 、 《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 托管理临时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 、 《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四、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杨芳、朱鸽、陈小东 联系
电话:010-60837028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