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2 |
条款目录
第一章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第二章 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 第二条 保险责任 第三条 责任免除
第三章 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金额 第五条 保险费
第四章 保单账户 第六条 保单账户 第七条 最低保证利率 第八条 结算利率 第九条 保单利息 第十条 保单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 保单账户价值 第十二条 保单借款 第十三条 欠款扣除
第五章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合同解除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第十五条 保险期间 第十六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或部分领取保 单账户价值的手续及风险
第六章 保险金申请 第十七条 保险事故通知 第十八条 诉讼时效 第十九条 保险金申请 第二十条 保险金给付 第二十一条 宣告死亡处理
第七章 一般条款 第二十二条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第二十三条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 投保年龄范围 第二十五条 年龄错误 第二十六条 犹豫期 第二十七条 受益人 第二十八条 合同内容变更 第二十九条 通讯地址变更 第三十条 司法鉴定 第三十一条 争议处理
第八章 释义 第三十二条 释义 一 本公司 二 意外伤害 三 乘坐水陆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 间四乘坐民航客机期间 五 毒品 六 酒后驾驶 七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八 无有效行驶证 九 现金价值 十 保险单年度 十一 保险单周年日 十二 周岁 十三 利息 十四 借款利率 中航三星家旺 B 款两全保险(万能型) 条款 第2页,共10 页 条款正文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请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仔细阅读.
第一章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中航三星家旺 B 款两全保险(万能型)》合同(以下简称 本合 同 )由保险单、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 投保单、其他投保文件、健康声明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 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见释义一)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本公司按合同满期时的保单 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疾病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初次确诊的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以下两项中的较大者 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其一,所交保险费的 105%扣除累计已领取的保单账户价值金额;
其二,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保单账户价值的 105%.
三、意外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见释义二),并于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而身故, 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 时保单账户价值的两倍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四、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水陆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见释义三) 遭受意外伤害,并于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以该意外伤害为 直接原因而身故,本公司除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外,还按被保险人 身故当时的保单账户价值给付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 对于同一被保险人名下的所有该产品有效保单,本公司给付的水陆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特别保险金累计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