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9-07-03

十、谈判时间:2016 年11 月7日15 时00 分 十

一、 谈判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华丰路民生大厦

5 楼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会议 室 云浮市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建设项目谈判文件 -

6 -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十

二、 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自2016 年10 月29 日起至

2016 年11 月4日止. 十

三、 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云浮市公安局 地址:云浮市运城区金丰路

1 号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

电话:0766-8130192 传真:/ 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华丰路民生大厦

5 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

电话:0766-8839266 传真:0766-8839033 邮编:510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

电话:0766-8839266-209 十

四、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4.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 、 云浮市政府采购网(http://yunfu.gdgpo.com ) 和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nfu.gov.cn) .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 行通知. 14.2. 补充媒体: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dcf.net.cn)上公布.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谈判文件 发布人: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 年10 月28 日 云浮市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建设项目谈判文件 -

7 -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云浮市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建设项目谈判文件 -

8 -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须知前附表 该须知前附表的条款项号是与

第二章《谈判须知》条款项号对应的,是对

第二章《谈判须 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项号 内容

一、说明 2.3 采购人名称:云浮市公安局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4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华丰路民生大厦

5 楼(云浮分公司)

电话:0766-8839266;

传真:0766-8839033.

6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不适用

二、谈判文件 9.3 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举行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4.3.1.3 (境内货物)其他伴随的服务费用: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和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 及专用工具价. 14.3.2.2 (境外货物)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无. 14.3.2.4 (境外货物)其他伴随的服务费用:无. 14.6 响应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 予以变更. 14.7 不允许有备选方案. 14.8 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 19.1 1. 谈判保证金金额: RMB3233 元(人民币叁仟贰佰叁拾叁元整) 2. 缴纳形式:非现金形式(如电汇、转账) . 3. 谈判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日 17:00 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 账户: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 账号:2020002119200355924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营业部 注:响应供应商请在缴款凭证 备注 栏写明 GDCFCG-GDYF-20160077,以 便查询. 4. 有效期:谈判保证金应在谈判有效期内有效. 20.1 谈判有效期:90 天. 21.1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件一份. 云浮市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建设项目谈判文件 -

9 -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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