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9-07-03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3.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和时间、地址:按谈判文件
第一章谈判邀请中规定.
五、争性谈判流程 26.1 谈判小组由
3 名单数组成,由1名采购人的代表和从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 取的专家组成. 27.1 详见附件一《资格性、符合性评审表》 27.7 最终报价对所有响应供应商进行公开唱出.如在谈判中谈判小组没有对谈判 文件作实质性变动增加新的需求,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视 为无效报价,该供应商不再参与下轮谈判和报价,也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27.8 详见附件二《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 28.1 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
六、授予合同 31.1 合同签订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33.1 履约保证金:详见用户需求书 34.1 1. 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 本项目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
6000 元. (2)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a. 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 方式;
b. 招标代理服务费付至: 收款人名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云浮分公司 账号:44050182860800000022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市分行 2. 响应供应商应签署
第五章所附格式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响应 文件的一部分. 3. 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 .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 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云浮市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建设项目谈判文件 -
10 -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附件一 资格、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评审内容
1 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2 谈判函已提交并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3 响应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的;
4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 人有效授权书的;
5 最后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6 响应文件完全满足谈判文件成交注号条款无不响应或负偏离的;
7 响应文件没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响应条款的;
8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无效响应的. 云浮市机动车查验监管系统建设项目谈判文件 -
11 -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附件二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条款 1.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 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 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 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3.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