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8-01 |
1、项目内容及规模: 1.
1 项目概况 商丘市睢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是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商丘市睢阳区的全资 子公司,公司成立于
2017 年.为了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养殖业的发展,推动养 殖专业化进程,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商丘市睢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在商丘市 睢阳区勒马乡陈老家村建设 商丘市睢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三场生猪养殖项目 , 占地面积约
207 亩.该项目环评文件《商丘市睢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三场生猪养殖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8 年1月24 日由商丘市环境保护局以商环审〖2018〗4 号文予以批复,环评批复文件见附件 5.该项目已建成投产,尚未进行验收. 企业原计划由杞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提供成品饲料直接用于猪的饲养,由于规 划有变,现决定由杞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提供粉状成品饲料,在场区内进行高温灭 菌制粒用于本场区猪的饲养.商丘市睢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利用睢阳三场现有场区 内预留空地建设
1 座年产饲料 2.43 万吨中转台,对外购成品粉状饲料进行高温灭菌 制粒用于本场区猪的饲养,本次工程建成后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 项目名称 商丘市睢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新增睢阳三场年产饲料
2 万吨中转站项目 建设单位 商丘市睢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威豪 联系人 何敏 通讯地址 商丘市睢阳区勒马乡陈老家村 联系电话
15738081628 传真 / 邮政编码
476017 建设地点 商丘市睢阳区勒马乡陈老家村 立项审批 部门 商丘市睢阳区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 项目代码 2018-411403-13-03-077404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1329 其他饲料加工 建筑面积 (平方米)
378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214 环保投资 (万元)
35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16.4%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 年12 月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次工程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
2017 年9月1日) 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2018 年4月28 日),
二、农副食品加工业 中的
2、粮食及饲料加工 ,其中 含发酵工艺的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年 加工
1 万吨及以上的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其他 应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 本次工程为外购成品粉状饲料进行高温灭菌制粒项目,不含发酵工艺,年加工量为
24300 吨,应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商丘市睢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委托(委托书见附件 1),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 价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在现场调查和收集有关资 料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本着 科学、公正、客观、严谨 的态度,编制完成《商丘市睢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新增睢阳三场年产饲 料2万吨中转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编制依据 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 修订,2015.1.1 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 修正,2018.1.1 实施);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10.26 修正,2018.10.26 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 修正);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17 年10 月1日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2017 年9月1日)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2018 年4月28 日);
(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
(10)《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0.3.1);
(11)《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3.1);
3 (12)《河南省减少污染物排放条例》(2014.1.1);
(13)《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07.5.1);
(14)《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河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 告第
54 号);
(15)《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 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14 号);
(16)《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 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18〕19 号);
(17)《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的通知》(商政〔2018〕20 号). 2.2 技术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3、本次工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本次工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表 1. 表1本次工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总投资 万元
214 均为企业自筹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35 占总投资的 16.4%
2 占地 面积 本次工程 m2
408 建筑面积 378m2 ,利用场区内预留空地进行 建设 全场合计 m2
138000 /
3 生产 能力 本次工程 t/a
24300 外购成品粉状饲料进行制粒加工 全场总计 万头/a
10 年育肥
10 万头生猪
4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4年工作日 天365 单班制,每天工作 13.3 小时
5 劳动 定员 本次工程 人2依托现有工程工作人员,不新增人员,均在 厂区食宿 全场总计 人50 其中管理人员
2 人,技术人员
3 人,生产人 员35 人,后勤人员
10 人
4、政策相符性分析 4.1 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次工程已在商丘市睢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018-411403-13-03-077404 (项目备案见附件 2) . 根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本),本次工程均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名录内,属于允许类,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2 与《商丘市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 根据《商丘市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商政办[2018]19 号)中
(四)加快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 23.完成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全面 核实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完成情况,2018 年8月底前,确保完成有色、建材、火电等行业和锅炉的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作.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运输要采用 密闭皮带、密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方 式;
块状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存储,并采取洒水、喷淋、 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
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加盖封闭,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 尘设施,车间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
汽车、火车、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要设置集气 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
料场路面要实施硬化,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 装置.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无组织排放改造治理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实施停产整 治.24.强化工业料堆场扬尘整治.2018 年10 月底前,火电、建材、铸造以及集中 供热等企业实现规范管理,按照 场地硬化、流体进库、密闭传输、湿法装卸、车 辆冲洗 的标准,对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废渣 等易产生粉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实现密闭储存,完成生产工艺无组织排放污
5 染治理,实现 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地下防渗漏 .2018 年11 月1日起,对 达不到要求的工业料堆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停止使用. 本项目粉状原料采用密闭饲料车运输,通过密闭绞龙出料至缓冲斗;
卸料、粉料 提升、物料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