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9-07-04 |
一、检查单共分为五大部分:
1、空管安全;
2、空中交通管制;
3、通信导 航监视;
4、航空气象;
5、航空情报服务.
二、检查单说明
(一) 检查单编号. 按照行政执法手册编写要求编排, 例如: 7.1--空管安全.
(二) 检查单序号.同一编号的检查单按照阿拉伯数字顺序编码;
(三) 检查项目.对检查内容的简要提示;
(四) 规章依据.对规章名称、编号、某条款及其具体内容;
(五) 相关规范性文件(标准).是 规章依据 中规章条款相对应的规范性 文件、标准的名称及条款(不注明具体内容);
(六) 检查要点.给出该类检查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
(七) 检查方式.主要有三种方式:查阅文档(含录音录像、台账记录)、现 场检查、访谈(含值班人员、新员工等),航空监察员可根据实际需要考虑其 他方式进行检查;
(八) 检查对象. 分为空管行业内机构和空管行业外机构, 行业内机构分为: 管理部门、运行部门(含管制部门、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保障部门、气象部门、 飞行服务部门或情报部门等)、培训机构、专业人员(空管专业有持照要求的 四类人员)、专业学员,行业外机构根据监察内容需要确定.
(九) 罚则内容.根据规章的罚则对应具体条款列明.
三、目前手册检查单纳入的规章目录如下:
1、《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 (CCAR-83) ;
2、《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66TM-I-R4) ;
3、《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培训管理规则》 ( CCAR-70TM-R1) ;
4、《平行跑道同时仪表运行管理规定(CCAR-98TM)》 ;
5、《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65TM-I-R3) ;
6、《中国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规定》 (CCAR-118TM) ;
7、《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65TM-II-R3) ;
8、《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则》 (CCAR-85) ;
II
9、《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管理办法》 (CCAR-116-R1) ;
10、 《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65TM-III-R4) ;
11、 《民用航空情报培训管理规则》 (CCAR-65TM-IV-R1) ;
12、 《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 (CCAR-175TM-R1) ;
III 图1-1 民用航空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空中交通管理部分)结构图
1 7.1 空管安全ATMS 空管安全 ATMS 检查内容涉及的规章有《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3)》. 表7.1.1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3) 》 序号检查项目规章条款 相关规范性文件(标准) 检查要点检查方式检查对象罚则内容7.1.1.1 安全 管理 职责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 规则(CCAR-83)》 第十条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贯彻落实民航空管安 全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安全 工作规划、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 体系,实施对本单位运行状况的经常性检查, 定期评价安全状况,组织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收集、统计、分析本单位的安全信息,对民航 空管不安全事件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1.民航空管安全管理体系 (SMS)审核管理办法 (AP-83-TM-2011-02);
2.《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 理规定》(CCAR-396-R2) 第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