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7-04 |
1 C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联交所」 ) 对本公布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碓性或完整性亦不发 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本公布全部或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布遵照联交所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之规定而提供有关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 份有限公司之资料.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愿共同及个别对此 负全责.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深知及确信,(1)本公布所载资料在各重 大方面均为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成分;
(2)本公布概无遗漏其它事项,致使本公布所载声明有 所误导;
及(3)本公布表达之所有意思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作出,而所按之基准及假设均属 公平合理. 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Weigao Group Medical Polymer Company Limited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99)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更换本公司合资格会计师、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在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董事 ( 「董事」 ) 会(「董事会」 ) 於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其中包括)呈交修订本公 司的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 ) 的建议.建议修订公司章程须待於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 ( 「股 东特别大会」 ) 上获本公司股东 ( 「股东」 ) 以特别决议案通过,方可实行. 董事会同时宣布,张德发先生 ( 「张先生」 ) 将辞任本公司合资格会计师、公司秘书兼授权 代表,由二零零六年五年二十日起生效.董事会欣然宣布,陈玉英女士 ( 「陈女士」 ) 已获 委任为本公司的合资格会计师,而黄妙玲女士 ( 「黄女士」 ) 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的公司秘书 兼授权代表,以代替张先生,由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日起生效. 本公司将尽快向股东寄发其中载有有关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 函. C
2 C (I)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简介 董事会兹宣布,於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举行的董事会会议上,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其中包 括)呈交修订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的建议.建议修订公司章程须待於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获 本公司股东以特别决议案通过,方可实行. 建议修订 根2006年1月1日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 《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下称 《证券法》 ) 和2006年3月16日施行的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06修订) 》 (下称 《章程指 引》 ) 的要求,公司继续执行 《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 的规定,按照 《公司法》 、 《证券 法》 并参照 《章程指引》 的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建议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如下: 1. 将公司章程 「第十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 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公司可以根芾淼男枰,按照 《公司法》 第 十二条第二款所述控股公司运作.」 修改为: 「第十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 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可以根芾淼男枰,按照 《公司法》 第十五条的规定向其他企业投资.」 2. 将公司章程 「第二十五条 公司根头⒄沟男枰,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批准增加资本. 公司增加资本可以采取下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