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9-07-04 |
五、分配方式
1、现金分配°
2、本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分配将由托管人根据管理人 发出的分配指令,将本期分配资金划至中证登上海公司,再由中证登 上海公司支付至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3、本专项计划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于到期日进行分配,本次不进 行分配°
六、关于本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1、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
本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企业 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出F・ ・ 孔b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
本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 支持证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 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请各兑付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 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兑付机构未履行上 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
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兑 付机构自行承担. 本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 下: ) ;
本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个人投资者 象: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利息所得 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 (1)纳税人 (2)征税对 (3)征税税 (』|)征税环 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资产支持证券付息工作的各兑 付机构 (6)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 的税务部门
2、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本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根据 20l8年]l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 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
自2018年11月7日 起至2021年l]月6日止'
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 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 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 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咨询方式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
电话: 010ˉ83326851 联系人:金翼 特此公告° l27号大成大厦23层』信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