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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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验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3月1日起施 行,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修改,2018 年12 月29 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 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04 年12 月29 日修 订通过,2005 年4月1日起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 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修改,2018 年12 月29 日);
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
2017 年11 月20 日施行;
5.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 部公告
2018 年第9号),2018 年5月16 日;
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2016 年12 月21 日;
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 关于 《乌苏工业园区一般 工业固废填埋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 (新环评估 [2018]169 号);
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 关于 《乌苏工业园区一般 工业固废填埋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排污控制的审查意见 (新环 排权审[2018]101 号);
9.
2018 年07 月,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乌苏工业 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0.
2018 年7月21 日,塔城地区乌苏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对《乌 乌苏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新疆卓凯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 苏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乌环字(2018)093 号);
11.
2018 年7月22 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环境保护局 关 于对 《乌苏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审 查意见 (塔地环字[2018]139 号);
12.
2018 年8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关于《乌苏 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审批意见 (新 环函〔2018〕1116 号);
13. 其他有关资料. 乌苏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新疆卓凯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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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建设情况 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位于乌苏市吉尔格勒特乡毛墩塔拉村南,地理位置为 84° 09′46.16 E,44°19′26.45 N;
项目区东侧为空地,南侧为空地,西侧 为空地,北侧为一般农田.项目区地理位置示意图见附件八. 厂区分为库区、管理区及辅助生产区.主要生产区由填埋场库区、集 液池、环库区道路、截洪沟组成;
管理区及辅助生产区由管理用房、地磅 等组成. 一号库区:位于整个贮存库区东部.整个库区形状为梯形,由原始采 沙坑和围堤形成初始库容,环场道路南高北低,库底西南高东北低,库区 总占地面积约为 4.01 万m2 .二号库区:位于库区中部,一号库区西侧. 整个库区接近正方形, 由环场道路构筑围堤形成初始库容, 环场道路南高 北低,库底东南高西北低,库区总占地面积约为 2.82 万m2 . 集液池位于二号库区西侧, 管理用房位于集液池南侧, 出入口位于项 目区西南侧.项目区平面布置示意见图 2.1. 图2.1 项目区平面布置示意图 乌苏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新疆卓凯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