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9-07-04 |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总办事处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上环 干诺道中168-200号 信德中心西座 12楼1207室 敬启者: 有关中超投资有限公司 70%股权的主要出售事项 绪言 谨此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五日刊发的该公告,内容有关 (其中包括) 出售事项.根鲜泄嬖,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的一项主要交易并须待股东批准后, 方可作实. 本通函旨在向 阁下提供有关出售事项之进一步资料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会 上将提呈决议案以考虑及酌情批准出售事项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 * 仅供识别 董事会函件C6C该协议 日期: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订约方: (i) 卖方:亿城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一间直接全资附属 公司 (ii) 买方:粤海水务集团 (香港) 有限公司 (iii) 担保人:本公司 卖方为一间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本公司的直接全资 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业务. 略谧鞒鲆磺泻侠聿檠笏⑺ぜ八,於最后可行日期,买方及其最 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将予出售的资产 根眯,卖方将出售销售股份,即目标公司中7股普通股 (相当於目标公司 的70%股权) 及销售贷款 (相当於目标公司於该协议日期到期应付卖方的全部贷款之 约70%) .於最后可行日期,目标公司到期应付卖方的全部贷款为108,320,409港元. 不可撤回承诺 根眯,卖方已不可撤回及无条件向买方作出 (包括但不限於) 以下承诺: (i) 於订立该协议后,卖方将继续尽最大努力协助目标集团的附属公司取得有 关目标集团物业 (租赁物业除外) 的物业使用许可证.此外,卖方将尽最大 努力协助儋州市那大自来水厂向儋州自来水转让位於儋州市总占地面积 约81,406.70平方米的土地及其登记,并协助目标集团办理目标集团预付租 赁款项的租赁登记;
董事会函件C7C(ii) 卖方将促使及确保於该协议日期济宁市海源水务有限公司欠付儋州自来 水的人民币5,000,000元未偿还贷款 ( 「海源贷款」 ) 於完成开始日期前悉数 结清.完成账目所示的任何海源贷款未偿还金额将按照调整机制自最终代 价中扣减,而买方将促使儋州自来水订立转让契,以将上述海源贷款的 未偿还金额项下之权利出让及转让予卖方;
(iii) (a) 於该协议日期,目标集团欠付儋州市财政局可偿还国有债务资本 (包 括利息) 人民币20,543,286元(「可偿还儋州国有债务资本」 ) .卖方将 与儋州政府联络,确保儋州政府 (包括但不限於儋州那大市政府、儋 州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 及儋州政府各部门) (统称 「儋 州政府」 ) 将於该协议日期起至目标集团结算可偿还儋州国有债务资 本后两年期间 ( 「注资期间」 ) ,注入不少於人民币20,543,286元(「注 资」 ) ,作为兴建儋州自来水的供水设施 ( 「儋州供水设施」 ) 的资本. 卖方亦须确保注资将形成及或产生的任何资产可於儋州自来水持 有供水服务特许经营权期间 (包括任何延长期间) 由儋州自来水在毋 须支付成本之情况下予以动用 ( 「使用资产承诺」 ) . (b) 倘注资未於注资期间内完成,则卖方须於注资期间后三日内向买方 支付欠缺金额 (即儋州政府注入的金额与人民币20,543,286元之间的 差额) 的70%;
(c) 倘目标集团就可偿还儋州国有债务资本应付的实际总金额 (包括本 金及利息) 或相关政府部门向目标集团的索偿 (包括但不限於要求 资本化发行) 超出人民币20,543,286元,则有关额外金额将由卖方负 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