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9-07-04 |
(四)每个纳入资助范围的项目,单笔费用支出超过
1 万元 (含1万元)的,须通过申报单位银行账户付款.以货款抵扣、 折让等方式支付费用的,不予纳入资助的范围.
(五) 申报单位申报专项资金须由申报单位工作人员报送申 报资料,须出示身份证、工作证,不接受中介公司申办.
(六) 申报单位申报专项资金须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 性负责(由申报单位出具书面责任保证书,见附件 3) ,不得弄 虚作假.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不按 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等行为,可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撤销资助项 目、 追缴项目资助资金和
3 年内取消申请资格的处理, 并按照 《财―11― 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构成犯罪的,移交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七) 本指南适用于
2016 年1月1日至
2018 年12 月31 日 发生的项目,每年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当年实施完成的项目原 则上最迟于下一年的
5 月31 日前提出申请,2016 年项目的受理 期限适当延迟至
2017 年12 月31 日,逾期不再受理.收到申报 单位完整的申报资料后,镇商务局原则上于
60 个工作日内提出 初审意见报送镇财政局,镇财政局原则上于
20 个工作日内提出 复核意见并进行资金下达.如申报单位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在 审核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向镇商务局提出复核申请. 经复核属资 助范围的,纳入下一期项目资助计划内;
逾期提出异议的,不予 受理.
(八)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专账管 理制度,收到资助或奖励资金后,按照各自适用的会计制度或会 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 对资助或奖励资金的支出建立 辅助明细台账,确保接受财务检查时能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 会计资料.
六、受理机构 镇商务局,
电话:0769-85110588,地址:虎门镇虎门大道
305 号富民服装商务中心
20 楼. 附件:1. 虎门镇加工贸易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请表 2. 虎门镇加工贸易专项资金申报流程 3.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2― 附件 1: 虎门镇加工贸易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请表 项目情况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项目申请单位单位名称 成立时间 单位注册地 注册登记部门 注册登记类型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手机 单位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帐号 单位负责人姓名单位联系人姓名部门 部门 职务 (称) 职务(称) 办公电话 办公电话 传真 传真 手机 手机 电邮电邮单位 地址 ―13― 项目申请单位简介简介内容包括:企业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人员数、地址、主 营产品、主要市场或客户、专利情况、所获荣誉、近一年产值、营 业额、税收. 填表说明:
1、项目名称按照项目实际名称填写,如"XX 公司增资扩产项目""XX 公司认定为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企业项目"等.项目类别填写已获得的市政府促进加工贸易创 新发展系列政策扶持中的
1 项, 如"获得市促进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专项资金扶持""获 得市稳增长调结构专项资金扶持"等;
2、企业申报一个项目,对应填写一个申请表格(同时将表格电子档发送至
邮箱: [email protected]) .所有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需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14― 附件 2: ―15― 附件 3: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在此次虎门镇加工贸易专项资金申报中, 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我公司 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 伪造等违规情况, 愿意接受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 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声明. 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单位: (盖章) 日期: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