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2019-07-05

(2) 本公司经营业务所涉及国家或地区的现行政治、法律、法规、政策及其经济环境无重 大变化;

(3) 本公司经营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制度及有关的纳税基准或税率无未知的重大变化;

(4) 本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将如期实现,不会受到政府行为、行业或劳资纠纷的重大影 响;

(5) 本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布局及产品市场状况无重大变化;

(6)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不受到资源严重短缺的不利影响;

(7) 国家的经济无严重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情况发生,现行通货膨胀率将不会发生重大变 化;

(8) 本公司资金来源充足,不存在因资金问题而使各项经营计划的事实发生困难;

(9) 央行的存贷款基准利率在预测期间内将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10) 于预测期间内,本公司的架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11) 无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产生的或任何非经常性项目的重大不利影响.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2011年度及2012年度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假设和编制说明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4 三 盈利预测的特定假设 (1) 于预测期间,本公司购进原煤加权平均价格依据当前原煤市场情况、原煤历史价格以 及原煤未来价格走势确定.于2011 年下半年及

2012 年,预测原煤的采购价格约为

658 元/吨及

685 元/吨. (2) 本公司已于

2011 年6月30 日为各项资产计提了足够的减值准备,预计本公司预测期 间的资产减值风险程度无重大变化. 四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一) 公司简介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本公司 )系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粤电集团 ) 投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于

1987 年9月17 日,前身为广东省电力工业燃 料公司,于2007 年以增资扩股方式引进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粤电力 ) , 改制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的经营期限为长期,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30,000,000 元. 本公司主要从事销售煤炭、焦炭、燃料油、润滑油、沥青、石蜡;

仓储;

代办货运;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 目须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

项目投资.于本会计期间,本公司的实际主营业务与经营 范围一致. 于2011 年6月30 日,本公司的投资者及其出资比例如下: 投资者名称 出资比例 粤电集团 65% 粤电力 35%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执行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2月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 规定(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1)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1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2011年度及2012年度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假设和编制说明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5 四 盈利预测编制说明(续)

(二)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 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4) 金融工具 (a)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对金 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于预测期间,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仅包括应收款项. (i)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 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附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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