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号)、《南京邮电大学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修订)》(校财发〔2018〕1 号)同时废止.往年立项到款 项目,其间接费用尚未提取分配的,自本办法发文之日起 按本办法执行,已提取分配的不再调整,项目立项管理部 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与上级单位文件不一致 的,执行上级单位文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