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5 |
100 万盏、高压钠发光管
800 万支、高纯超细氧化铝粉
100 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682 号令)及《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建设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
5 价工作,本项目属于生态环境部
1 号部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 二十
七、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中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范畴,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为此,贵州宇光鸿宇电气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此项 工作. 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即派有关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初步工程 分析,并进行了环境现状调查,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本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 告表.
二、产业政策和规划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国家发改委
2011 年第
9 号令)及《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改委
2013 年第
21 号令),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中 高效节能电光源(高、低气压放电灯和固 态照明产品)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及固贡生产工艺应用项目 ,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规定. 另项目已在平坝区工业和经济贸易局进项备案,备案编号为 2018-520421-41-03-320654, 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地产业政策.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三、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安顺市平坝区黎阳高新区夏云工业园兴盛路,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建 设符合平坝夏云工业园区的规划,项目选址虽处于红枫湖保护区内,且距离红枫湖水源一级 保护区有 10km,只要项目合理管理和治理,确保项目废水零排放,杜绝事故排放,本项目 对红枫湖水源的影响较小;
并项目紧邻道路,交通便利,项目用水来自夏云镇供水管网,用 电引自工业园区供电系统,交通、能源均有保障.符合相关用地规划要求. 项目处于工业园区内,四周均为工业厂房,距离项目 200m 范围内无敏感点,南侧居民 点杉树林距离项目较近,为209m,该项目噪声对其影响较小,本项目的建设也不会对周围 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综上,项目区域外环境关系、交通、水文及生态等条件均较好,项目在采取本评价提出 各项环保措施后,各种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符合项目建设的环保要求.故项目选址较为合 理.
四、项目概况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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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高压钠灯
100 万盏、高压钠发光管
800 万支、高纯超细氧化铝粉
200 吨异地技改项目(变更) (2)建设单位:贵州宇光鸿宇电气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安顺市平坝区黎阳高新区夏云工业园兴盛路 (4)工程性质:技改 (5)变更原因:目前公司厂房已建成,相关设备已安装完毕且已投入生产.由于原环 评报告表中评价的瓷管车间配备的生产设备达不到原环评所评价生产规模的需求,为此,为 了达到原环评所评价的生产规模,贵州宇光鸿宇电气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 进行新增瓷管车间生产设备, 扩大瓷管车间生产能力, 本次项目只在瓷管车间增加生产设备, 明矾生产车间及烧粉车间不做调整,也不改变原有项目生产工艺,项目瓷管车间完成后生产 规模达到年产高压钠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