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9-07-05
豫财购〔2011〕26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

2012 年度协议供货和 2012―2013 年度 服务定点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各服务定点及协议供货单位: 河南省省直

2012 年度计算机、办公机具两项协议供货和 2012-2013 年度会议及公务接待、公务印刷、公务用车维修、办 公家具四项服务定点单位经过公开招标, 已确定协议供货单位

83 家,其中计算机及部分办公机具生产厂家

29 家、部分办公机 具经销商

54 家;

确定服务定点单位

232 家,其中会议及公务接 待45 家、公务印刷

55 家、公务用车维修

64 家、办公家具

68 1 家.

查询中标供应商、中标产品信息请登陆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更好地为采购单位 提供服务,现将《河南省省直

2012 年度协议供货及 2012―2013 年度服务定点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 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投 诉

电话: 0371-65808406 65808411. 本文同时发布在河南省政府 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 .网站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请查阅. 附件:

1、河南省省直

2012 年度协议供货和 2012―2013 年 度服务定点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2、服务定点和协议供货中标单位名单

3、网上交易操作流程及方法

4、供应商网上信息维护操作流程

5、政府采购服务定点和协议供货情况季报表 河南省财政厅(签章)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 附件 1: 河南省省直

2012 年度协议供货和 2012―2013 年度服务定点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 和服务定点工作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促 进廉政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省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含 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以下简称省直单位) ;

计算 机、办公机具两项协议供货企业和会议及公务接待、公务印刷、 公务用车维修、 办公家具四项服务定点企业 (以下简称定点企业) . 第三条 定点企业依照公开招标, 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评定, 为保证服务质量,中标有效期内,省财政厅将对定点企业进行考 核,根据具体情况奖优汰劣. 第四条 按照公开透明原则,服务定点及协议供货业务需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操作,采购单位和定点供应商应配备相 应设备,安排专门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 本期协议供货单位中标有效期为

2012 年1月1日起 至2012 年12 月31 日止;

服务定点单位中标有效期为

2012 年1月1日起至

2013 年12 月31 日止.

3

二、适用范围 第六条 服务定点、协议供货各采购项目适用范围如下:

1、会议及公务接待:一类、二类和三类会议;

2、公务印刷:30 万元以下;

3、办公家具:30 万元以下;

4、公务用车维修:10 万元以下;

5、计算机及部分办公机具: 商用台式计算机

80 台(含80 台)以内;

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电视机

50 台(含50 台)以内;

服务器、路由器、复印机、印刷一体机

5 台(含5台)以内;

交换机在

10 台(含10 台)以内;

6、部分办公机具: 传真机、 碎纸机、 扫描仪、 数码摄像机、 数码相机

1234123450 台(含)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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