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07-06 |
2 《聊城市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 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聊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聊城市财政局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 聊城市农业委员会 聊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聊城市保险行业协会
2018 年6月19 日3聊城市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保监会、 财政部 《关 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 〔2017〕140 号),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以下简称安责险)试点工作,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开展全市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 工作的通知》(聊政办字〔2018〕41 号),结合聊城实际, 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风险 防控、费率合理、理赔及时的原则,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 动、 市场运作的方式, 全面推进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责险工 作, 逐步在全市建立起责任保险与安全生产工作结合的良性 互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社会安全发展保险制度.
(二)工作目标.通过试点,进一步完善全市安责险产 品和事故预防、费率调节等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支持,逐步 建立多层次的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机制, 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 理水平和应急处置水平.
二、试点范围、时间和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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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点范围.在全市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 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 冶炼、 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 在化工行业全面 推行,在其他行业领域积极推广.
(二) 试点时间. 试点工作自
2018 年6月起至
2019 年12 月底.
(三)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框架下, 建立由市安监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 农委等部门组成的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研究制定试点工 作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全市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联席 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县 (市、区)、市属开发区安委会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四) 确定承保人试点资格. 根据省政府确定的承保人, 我市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 中 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中心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聊城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 心支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 司、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