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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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江苏省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
2017 年, 全省民政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 民政为民、民政爱 民 工作理念,以新思维新手段推进民政改革发展,抓紧抓实民 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及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全省困难群众基本生 活得到有力保障,养老服务等民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基层社会治理改革持续深化,优抚安置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深入 推动高质量现代民政建设.
现将江苏省社会服务发展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数据统计截至
2017 年底) :
一、综合情况 全省共有市级行政区划单位
13 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
96 个 (其中市辖区
55 个、县级市
21 个、县20 个) ,乡级行政区划单 位1284 个(其中乡
68 个,镇758 个、街道
458 个) . ―
2 ― 全省共有社会服务机构和设施 12.9 万个, 占全国总数的 7%, 职工总数 96.7 万人,固定资产原价 279.7 亿元;
社会服务事业基 本建设在建项目建设规模 270.9 万平方米,全年实际完成投资总 额49.7 亿元;
全省持证社会工作者共计 4.3 万人,其中社会工作 师10076 人,助理社会工作师
32580 人;
全省社会服务事业费支 出325.2 亿元, 比上年增长 13.2%, 占全省财政支出比重为 3.1%, 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向各地转移支付社会服务事业费 118.1 亿元,比上年增长 6.3%,占社会服务事业费比重为 36.3%.
二、社会工作
(一)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全省注册登记的提供住宿的各类社会服务机构
2384 个,其 中编办登记的
1248 个、民政登记的
1071 个、工商登记的
30 个、 一个机构多个牌子的
35 个.机构内床位 43.3 万张,年末收留抚 养人员 21.7 万人. ―
3 ― 1.提供住宿的养老服务.全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
7699 个,其中:注册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
2251 个,社区养老机构和 设施
5124 个,社区互助型养老机构和设施
324 个;
各类养老床 位合计 63.8 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 39.3 张),其中 社区留宿和日间照料床位 24.4 万张,占床位总数的 38.2%. 2.提供住宿的精神卫生服务.全省民政部门管理的智障与精 神疾病服务机构共有
12 个, 床位
6501 张. 其中社会福利医院 (精 神病院)11 个,床位数
5451 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
4821 人;
复退军人精神病院
1 个,床位数
1050 张,年末收留抚养各 类人员
943 人. 3.提供住宿的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服务.全省共有儿童收养 救助服务机构
32 个, 床位
4171 张, 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
2118 人.其中儿童福利机构
13 个,床位
3264 张;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中心
19 个,床位
907 张.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2253 人次. ―
4 ― 4.其他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全省共有其他提供住宿的社会 服务机构
89 个,床位
7164 张.其中各类救助管理机构
70 个, 床位
4832 张,全年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
58669 人次(在 站救助
49714 人次,站外救助
8955 人次).军供站
14 个,其他 提供住宿的机构
5 个.
(二)不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 1.老龄服务.全省
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1623 万人,占总 人口的 20.2%,其中
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1073 万人,占总人 口的 13.4%.全省共有老龄事业单位